学校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由
“
中国现代会计之父
”
、教育家潘序伦先生始创于
1928
年,并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开辟了会计学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图书用品社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
1952
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学校同其他财经院校合并。
1980
年复校,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3
年设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学校有松江和徐汇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828
亩,总建筑面积近
30
余万平方米,校园风景秀美,设施一流,是求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设有会计与财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财税学院、经贸学院等
12
个教学院部,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等
22
个本科专业;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等
7
个高职高专专业。
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
1
万余人,学校有教职工近
800
人,专任教师
500
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196
人,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30
%左右。有多位教师担任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学校与松江大学园区内的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复旦视觉艺术学院实行学生跨校选课、学生辅修第二学士学位、教师跨校任教等教学资源共享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
几十年来,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秉承
“
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
‘
立信
’
、当必有成
”
的
24
字校训,弘扬
“
诚信、实用、开放
”
的办学理念,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办学质量稳步提高。为国家培养了数十万能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财经管理人才。
学校初步形成了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体,管、经、法、理、文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布局。启动了会计与治理学科群、开放经济与风险管理学科群两大学科群建设。成立了开放经济与贸易研究中心、中国立信风险管理研究院、立信会计研究院等三家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和若干非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搭建了开放式的研究平台,凝练出了一批新的研究方向。
“
开放经济与贸易
”
学科成为上海市市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国际贸易、金融学三个学科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
中国立信风险管理研究院
”
、
“
金融信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
”
成为上海市教委
“
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
”
。
会计学和金融学专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和税务专业、高等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分别列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会计学是国家级人才培育创新实验区;会计学教学团队、财务管理教学团队是
“
上海市市级教学团队
”
;会计系列精品教材是上海市
“
十一
·
五
”
重点规划教材。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等纵向课题
50
余项,发表核心期刊科研论文
900
余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入选中文核心期刊;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全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学校最主要的产学研基地。
学校与美国赛福克大学、圣玛丽大学、英国赫德福德大学、加拿大温哥华岛大学、日本千叶商科大学、澳大利亚凯瑟立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
20
多所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英国国际会计师公会(
AIA
)合作进行国际会计资格的培训。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之路,走错位发展之路,走特色发展之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教育质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财经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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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联系电话
021-67705200;021-64390390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招生简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秋季招生章程 2018-05-07 17:13:00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7-05-12 10:54:00
2016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2016-04-13 10:46:0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5-04-23 17:32:0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4-04-02 12:02:0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3-04-15 10:25:0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2-04-10 08:41:00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15 14:45:00
2010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09 15:31:00
2009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3 11:32:00
2008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21 11:37:00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07 17:1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在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的会计学专业进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求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校无校内加分,认可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项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凡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在修完第一学年的课程后,符合学校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实行按类招生的学院,二年后可根据志愿和课程成绩选择专业。国际化方向班是根据学生入学一年后的课程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先行单独组班。
(详见我校教务处网页内容)。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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