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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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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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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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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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区
文翔
路
28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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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校区:
上海
市
徐汇区
中山西
路
22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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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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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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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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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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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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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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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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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日语专业、高职高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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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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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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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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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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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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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
、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比例视各省市投档的具体情况而定;
3
、认可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4
、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即第二专业志愿取决于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第三志愿则取决于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情况,依次类推;
5
、专业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6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7
、我校先对进档考生中的前
100
%考生进行专业录取,若有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录取名额未满,再根据投档分数的高低,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
8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9
、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
C
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在
100
分以上;
10
、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
C
级及以上;
11
、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口试成绩在
C
级及以上;
12
、本科录取为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投档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并经考生同意,选拔
2
个班的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
(
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
;
13
、高职高专录取为会计专业的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其投档成绩和高考英语笔试成绩,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涉外会计)专业学习
(
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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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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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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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
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
;
2、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7500
元
[
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
;
3、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5000
元
[
沪教委财(
2005
)
34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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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400
元
[
沪价费(
2003
)
56
号、沪财预(
2003
)
9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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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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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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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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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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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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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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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
021—67705115
、
677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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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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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监察:
021—
67705015
、
67705056
、
6427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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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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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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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励金,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
3500
元
/
年,累计获奖学生比例可达学生总数的
40%
;
2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贷
6000
元)。同时,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获得一定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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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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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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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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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2010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09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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