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校园占地面积约两千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万余名、硕博研究生近4000名、留学生1600余名。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蝉联全国第一、获评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4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8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8个学科领域,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大气科学学院、应用气象学院、大气物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海洋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22个专业学院,设有龙山书院(大类培养)、雷丁学院(中英合作)、长望学院(拔尖培养)、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藕舫学院(创新创业)、滨江学院(独立学院)等高水平办学机构。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多人,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海外院士11人、教育部长江特聘(讲座)教授3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8人、国家特聘专家15人、“97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2人、其他“四青”人才20人,以及省部级人才工程、教学名师等600多人次。现拥有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长江创新团队、江苏双创团队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团队28个,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达88.74%,具有一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达60.22%。
学校坚持科教融合理念,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级众创空间、集群计算机中心等27个实践教学平台,“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为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数值天气预报》《大气物理学》《环境科学概论》《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等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拥有一批国家级规划教材;建有气候与环境变化国际联合实验室、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省重点智库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江北新区发展研究院等3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创办有《大气科学学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阅江学刊》三份学术期刊。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30万余册,数据库总量40余种,中外电子图书206万种,电子期刊51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期刊1056种,是国内大气科学类文献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
学校秉承“艰苦朴素、勤奋好学”的优良校风,恪守“明德格物、立己达人”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拔尖精英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国际化人才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获得全国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入选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学生获得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唯一特等奖“高教社杯”、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挑战杯”竞赛全国特等奖、英语竞赛特等奖,在大学生电子设计、机器人、智能车等全国竞赛中均获得一等奖以上佳绩,连续三年获国际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大会算法竞赛冠军,大学生男排获得全国联赛总冠军。学生参与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率达40%,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8.25%、升学率达33.23%。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16万余人,校友中涌现出一批两院院士、部委领导、央企高管、战略专家、国际组织官员等杰出人才,众多校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象行业的业务骨干和科研精英,学校被誉为“气象人才的摇篮”。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引领,“十二五”期间,承担了包括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2900多项,获授权专利1800余项。2018年,获批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62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课题16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51项全年科技到账经费达3.5亿元。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海洋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百余项,学校教师还获得卡尔·古斯塔夫·罗斯贝奖章、美国地球物理学会霍尔顿青年科学家奖等国际性大奖多项。学校外籍教师荣获“江苏友谊奖”外国专家最高奖项。多项研究成果刊发于《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推动海内外合作共建,着力汇聚办学资源、拓展办学空间,与全国各省市区气象局,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大气所、海洋所、遥感所、自动化所,中船重工724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社科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面深化合作,与航天宏图、墨迹天气、象辑知源、中科三清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联合成立校企研究院。建有无锡、苏州等校地联合研究院和研究生院。与江北新区正式签署校地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中国气象谷”建设、打造“环南信大知识经济圈”。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威斯康辛大学、夏威夷大学、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台湾大学、东华大学等5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创办雷丁学院,是首批“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20+20联盟”高校;建有国际教育学院,拥有中国政府、国家汉办、江苏省政府茉莉花奖学金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创办巴哈马大学“孔子学院”;设在我校的“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及“亚太经合组织台风委员会培训中心”,已为157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3600余名高级气象科技人员和管理者,成为全球培训规模最大、质量名列前茅的培训中心,受到世界气象组织的高度评价和特别嘉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即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将聚焦“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战略目标,坚持“开放、协同、特色”发展理念,秉承“笃行以生为本、厚植大学精神”办学宗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国家气象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8月更新)
环境优美硬件完善,食宿出行优质便捷
南信大地处素有“六朝古都”之称的江苏省会城市南京,位于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毗邻龙王山景区,校园占地2189亩,自然环境生态优美,人文氛围优雅浓郁。南信大现代化的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学楼、体育馆、实验中心等教学科研设施先进,为学生成长提供了优秀的硬件环境。周边公交系统密集便捷,校门前专设公交、地铁“信息工程大学站”以及公共自行车站点,交通便利,出行快捷。校内六大食堂饭菜花样众多,并设全国特色美食窗口、清真餐厅,充分照顾不同地域、民族师生的饮食习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5 11:09: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3 16:3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04 12:48: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5-06-05 13:29: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5 17:16: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3 13:35: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7 11:24: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5 15:35: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9 14:55: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2009-05-12 14:37: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9 09:1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国防生计划和艺术类计划在提前批次录取,普招计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部分专业在江苏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并在高考录取中参与专业志愿录取。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201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2013级转专业预报名的情况,现将2013级转专业工作布置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3级学生,未受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兴趣、学业规划和其他发展情况有转专业意向,希望通过选拔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定向生、国防生和艺术类专业学生。
(二)日程安排
1、各学院在7月5日前将接收外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收专业2013级现有人数的20%,四舍五入)、专业要求、考核方案(含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在校园网上统一公布。
2、8月30日-9月1日,已完成转专业预报名的学生在教务系统网页端进行正式报名。
3、9月2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按不超过2013级专业人数的30%的比例确定同意转出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4、9月4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向拟转入学院提交纸质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5、9月5-9日,各接收学院组织考核,9日下班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
6、9月10-14日,教务处复核汇总各学院上报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7、9月15-19日,完成学籍异动、选课等手续。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转专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2、各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3、接收学院要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习指导、学生管理等工作。
(四)有关规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同名称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所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无效,必须补修。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其它课程学分可记为选修课学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其它
- 农业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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