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系国家教育部2004年批准的上海第一批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上海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学校现有虹口、崇明两个校区。虹口校区地处市区东北部,毗邻上海外国语大学;崇明校区地处崇明县陈家镇,托斯卡纳和新古典主义风格的优美建筑与特有的生态环境相得益彰。
学校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外语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优势,构建以语言类学科为重点、其他学科 (专业+英语)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开设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5大门类的21个本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服务学生发展为己任,以传授人文与经济相融合的知识为特色,近年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全面推行转专业制度,为学生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尊重学生的学习差异,实施双语、全英语分班教学,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外语能力;尊重学生的学习愿望,参与东北片(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办学,为学生辅修、选修课程创造条件。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走国际化教育之路,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高等院校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先后与美、英、法、德、西、澳、日、韩、埃及和台湾等10个国家及地区的20多所知名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通过学分互认、带薪实习、双学士学位和本硕连读等项目,为学生提供多种出国学习多元文化和锻炼的机会,拓宽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流沟通能力。近5年来,平均每年有15%左右的毕业生前往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纽约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就读研究生。
目前,学校正以其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内在的发展潜力,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辐射“长三角”,积极创建高水平的教学型大学。
学院提供学生公寓,离校较近的学生可以走读。学生公寓各项生活设施条件便利、舒适,房间内设空调、热水器、淋浴房、电话、饮水机、宽带等设施。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3000
元。
2018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8-04-26 18:45:00
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7-05-12 15:21:00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6-04-20 13:56:00
201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22 08:41:00
201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9 09:25:00
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16 17:27:00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2-04-25 16:56:00
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人文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6 09:04:00
201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0-05-13 11:33:00
2009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09-06-04 15:4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当地高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
2、文化达线,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若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从2012年开始,学校实行转专业制度。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结合自身学习现状和兴趣,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学习的机会。
其它
- 学前教育
- 英语
- 德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
- 阿拉伯语
- 日语
- 朝鲜语
- 新闻学
- 广告学
- 法学
- 法学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音乐学
- 数字媒体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