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大连

院校隶属教育部

创建时间1949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155个

硕士点个数2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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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面向新中国工业体系建设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为基本特质的大工精神,致力于创造、发现、传授、保存和应用知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造福人类。

  大连理工大学1949年4月建校,时为大连大学工学院;1950年7月大连大学建制撤销,大连大学工学院独立为大连工学院;1960年10月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4月设立研究生院;1988年3月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1996年启动实施“211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1年启动实施“985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盘锦校区,与主校区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现有教职工4082人,其中专任教师2580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3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瑞典皇家工程院院士1人,兼职教师中的两院院士3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4人、讲座教授4人、青年学者1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4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0人,“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16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获得者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37人,“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2人;博士生导师958人,硕士生导师2371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865人,副高级职称1158人,学校现有博士生4737人,硕士生13171人,本科生25611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已形成以理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育人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17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和1所独立学院。有2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还有工商管理(MBA,含EMBA)、公共管理(MPA)、建筑学、金融、应用统计、艺术、翻译、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城市规划、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等19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等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88个本科专业,78个本科专业进行招生,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3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8个,通过全国工程教育认证(评估)专业24个。有4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基地(国家工科化学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土木水利实验教学中心、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化工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化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电工电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车辆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首批十所试点高校,国家实施工程教育改革十所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试点高校,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的工程学和化学学科领域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优势学科资源丰富、研究实力雄厚。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中,学校重点建设7个学科群,涵盖17个一级学科,辽宁省重点建设20个一级学科。目前有9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进入前1‰;8个学科领域进入QS世界学科排名前500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共有32个一级学科参评,7个学科进入A类,19个学科进入B类(其中B+,8个);上海软科最好学科排名中,1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10%。在2016年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得1个A(工商管理)和1个A-(公共管理)。

  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建有1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船舶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电子政务模拟仿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装备节能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桥梁与隧道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制造管理信息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热能综合利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国家振动与强度测试中心),1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辽宁)培训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绿色化学化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与特种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束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智能控制与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特种加工及微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B类]),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模塑建材制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制造管理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动物性食品安全保障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装备监测与控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先进高分子及复合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8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3个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全国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7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4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0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001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成果奖励58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30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671项。2012年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银奖1项、优秀奖9项。

  学校依山傍海,办学条件优良。已形成一校、两地(大连市、盘锦市)、三区(大连凌水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的办学格局,总占地面积357.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5.5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现有藏书353万余册,中外文电子期刊6.4万余种。学校现有运动场馆面积19.6万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流的智慧校园环境,三校区有线网、无线网全覆盖,校园一卡通通过刷卡、扫码、刷脸等多种方式实现身份认证、缴费和消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国内高校中居于先进水平。

  学校在国家开放大局中谋划新作为,开创国际化办学新格局,在“以我为主、开放办学”的国际化战略指引下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35个国家和地区的251所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校所合作关系。在学生国际化方面,学校有包括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短期交流访问、海外实习等150余项海外交流项目;2019年,共派出长短期交流学生2633人次;截至2019年底,在校国际学生人数1611人,创历史新高。在教师国际化方面,2016—2019年,聘请长短期海外专家学者3415人,2019年获批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19个;2019年教师长短期出国境公派、进修、参会、访问1710人次。

  面向未来,学校将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发扬大工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践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特色,努力推动学校发展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数据截至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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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
大连理工大学 :0411-84708375;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高考招生咨询热线: 0427-2631678
校园环境

北方明珠 浪漫之都

大海是这座城市的灵魂,并赋予其海一样的胸襟与情怀。

大连,中国北方最具魅力的城市。位于辽东半岛最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相连。总面积 1.25 万平方公里,是我国东北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旅游城市,享有“北方明珠”之美称。

有人说:这是一座集大气与浪漫于一身的海滨城市;这是一个用服装表达心情,用足球塑造性格,用浪漫装点生活,用巨轮承载雄心的城市,她的每一次亮相总是携手时尚,她的每一次出场总是彰显力量 ……

这是一座色彩斑斓的城市:以蓝色为主调,挥洒成蓝蓝的海洋,蓝蓝的天空;以绿色作渲染,勾勒出满城的茵绿,满城的生机;以五色来点缀,描摹出日新月异,流光溢彩 ……

选择大工,相约大连!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餐饮条件优越,共有包含清真食堂在内的7个学生食堂,建筑面积近28000平方米,拥有近8000个座位,开设多种地方风味档口,满足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学生饮食习惯。校园设有西餐咖啡厅,以丰富学生的就餐需求。


住宿

优美的学生生活区,让你置身园林、体会休闲

学生生活区总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树木葱郁、鸟语花香,与教学区形成一体化,确保学生生活的安全、舒适、便捷。

住宿环境优雅,建有46栋学生宿舍楼,本科生和研究生宿舍为标准化设施的四人间,博士宿舍为双人间。留学生公寓拥有公共厨房,以满足其个性化需要。

餐饮条件优越,共有包含清真食堂在内的7个学生食堂,建筑面积近28000平方米,拥有近8000个座位,开设多种地方风味档口,满足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学生饮食习惯。校园设有西餐咖啡厅,以丰富学生的就餐需求。

生活设施完备,拥有建筑面积达700平方米的大学生超市以及近7000平方米的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将学生活动中心与超市、餐饮、快递、书屋等集于一体,使学生的生活更加便利。

学校高度重视文明宿舍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势资源集中的卓越效能,为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9-27 16: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及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相同时,理工类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文史类优先比较历史科目等级。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要求: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文史类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要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的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17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校区的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日语强化相关专业因实行英日双语教学,英语强化相关专业、金融学类、软件工程(含网络工程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和盘锦校区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按照美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我校美术类招生专业为:雕塑、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均隶属于大连校区建筑与艺术学院。学院下设建筑系、艺术系、城乡规划系、工业设计系,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专业硕士(MFA)学位授予权。美术类招生专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卓越的办学条件,拥有完善的高级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元开放的国际化交流平台。雕塑专业注重对学生雕塑技艺及运用材料进行艺术创作与设计能力的培养;环境设计专业注重对学生艺术创造力、想象力、设计逻辑能力和设计技术能力的培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注重对学生视觉思维能力和对色彩、图形、图案、影像、文字、符号、图像等视觉元素的组织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各专业均具备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研究生资格。毕业生专业能力突出,特色鲜明,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可在文化传媒动漫设计公司、建筑景观室内设计公司、文化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等从事创意创作、设计及设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
总数

65

10

7

25

6

5

7

5

雕塑

四年

艺术理

15

2

2

2




1

艺术文

2

2

2

2

设计学类
(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四年

艺术理

50

8

5

6




4

艺术文

15

4

3

5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复查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七、其他

1、本章程如与教育部2017年关于美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主校区(含开发区校区)新生入学一年后,允许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大类或专业排名前20%)在规定的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另外,学校还为特殊专长学生、兴趣爱好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了相应的转专业通道。

其它

本科专业
[哲学]
  • 哲学
  • 哲学
[工学]
  • 工程力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业设计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车辆工程
  • 材料类
  • 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动力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水利类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交通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生物医学工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生物工程类
  • 建筑类
  • 计算机类
  • 通信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气类
[文学 ]
  • 英语
  • 俄语
  • 日语
  • 新闻传播学类
[理学]
  • 数学类
  • 物理学类
  • 应用物理学
  • 应用化学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公共管理类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艺术学]
  • 雕塑
  • 设计学类
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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