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简介
(2015年10月)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最多,最早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最早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最早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秉承“厚德怀仁,博学笃行”的校训,发挥中医药优势,狠抓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以文化人、厚重基础、注重传承、勇于创新”办学特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学校培养的人才具有“敦厚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鲜明特点,涌现出一批“全国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荣誉获得者等优秀学生。
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建设,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9276.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87.1万册、电子图书50.9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学校图书馆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4个二级学院,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4所教学医院、97处实践教学基地、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医精诚,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拥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1000人,其中本专科生近18000人,研究生2700余人。学校与近30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有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200余人。
学校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博士生导师110人,硕士生导师442人。2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 ;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4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3人。
学校坚持特色制胜、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3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立项牵头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十一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09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44项。建校以来,获首届国家科技大会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3项。学校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规范种植项目承担单位”,拥有国家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有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
在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的征程上,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中医药学科专业的核心地位,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强化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5-31 16:02: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08:45: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6-04-29 15:29: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5-05-08 16:24: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4-05-06 17:25: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3-04-11 10:16: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2-04-28 10:33: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1-05-03 11:25: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0-04-12 10:53: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7 16:59:00
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08-04-17 14:4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特别提醒: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 色觉异常Ⅱ度 ( 俗称色盲 ) 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
2.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分专业录取原则
1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不含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2 .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3 .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4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 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 顺序录取 。 综合分 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 70 %+文化成绩* 30 %。
5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号)执行。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中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中药学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眼视光学
- 康复治疗学
- 护理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制药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运动人体科学
- 英语
- 法学
- 法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市场营销
- 公共事业管理
- 药学
- 中药
- 护理
- 针灸推拿
- 药学
- 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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