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山东济南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8年

男女比例 53:47

博士点个数18个

硕士点个数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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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2-04-28 10:33: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五条 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录取政策 , 全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录取结果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学校简介

第七条 学校名称 :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 : 10441

英文译名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厅。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 1958 年, 1978 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 1981 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 2007 年学校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 1829 亩,建筑面积 54.5 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 15546 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 108 万册、电子图书 47 万册,有配置完善的计算机校园网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学校设 13 个二级学院,有 3 所直属附属医院和 9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25 所教学医院、 50 余处临床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育层次。有 22 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5 个博士点; 8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4 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18600 余人,其中本专科生 15700 余人,研究生 2600 余人,有多名学生获得 全国三好学生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等荣誉称号。学校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亚洲、欧美、非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十余所大学、医疗机构建立并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合作办学、合作办医 , 有外国留学生、境外合作办学学生、港澳台学生 400 余人。

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 3300 余人(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 78 人,硕士生导师 311 人。 1 人先后荣获国家 国医楷模 国医大师 荣誉称号,有国家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 1 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8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 人,山东省 泰山学者 特聘教授 8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41 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名老中医药专家 5 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 44 人, 1 个团队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 4 个研究所、 6 个研究室、 6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3 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 十一五 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 841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167 项。在省属高校中首家主持国家 “973” 项目 1 项,承担 “973” 项目课题 3 项,牵头国家 十一五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5 项,财政部 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 重大专项 1 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省部级奖励 78 项、厅局级奖励 77 项。是科技部认定的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 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规范种植项目承担单位

学校注重加强学科建设,形成了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 2 个国家重点学科和中医内科学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 1 个国家卫生部技术准入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12 个、重点专科 ( 专病 )3 个、重点建设专科 5 个,有山东省 泰山学者 岗位学科 7 个,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1 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等 23 个。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 , 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分数照顾政策。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畅通,高质量的完成招生任务。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学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 120% ,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注意医学专业的特殊要求),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除护理学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审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二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标准:( 1 )普通本、专科专业为 4000 / 生•学年;( 2 )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学费收费标准在原基础上上浮 10% ,为 4400 / 生•学年;( 3 )社会体育、英语专业收费标准为 4800 / 生•学年;( 4 )营养与食品卫生专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 14000 / 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500 / 学年、 800 / 学年。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八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其中包括“综合优秀奖学金 单项优秀奖学金 等;另外,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相继出台了《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编: 250355

话:( 0531 82613577 传真:( 0531 82613577

址: http://zhaosheng.jwc.sdutcm.edu.cn

E--mail sdzyydxzsb@163.com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http://gaokao.chsi.com.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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