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学性质]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等级为良好;200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是目前在建的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2006、2007、2008年三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和优秀单位称号,2010、2011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 办学层次] 高职
[ 办学条件] 学院目前占地200余亩(已征用土地2100余亩,正在按照特色名校,一流专业的标准建设新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62088㎡,固定资产5574.06万元,教学设备总值1609.39万元,馆藏图书 23.68万册,电子图书28GB;设有“六系两部”,在籍学生(学员)9011人,在职教职工342人,在236名专兼职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津贴教授1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教授、副教授63名,外籍教师9名,聘请有校外兼职教师多名。学院建有西双版纳——热带雨林艺术研究院、西双版纳——中国民族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HSK考试的考点,设有全国职业资格鉴定中心——云南省124职业资格鉴定所。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紧缺人才——旅游专业培训基地、中国音乐学院西双版纳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实习基地,建有省级财政支持的小语种教研室和东南亚语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具有“校内、校外、跨国”三结合的完备的实习实训体系。
[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根据“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学院确立“教育联姻、合作办学”的办学理念,开展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实施“中外联合办学”“校企结合,订单培养”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国内外19家大学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深入开展了国际合作交流、合作办学和“订单”式人才培养,取得较好实效。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西双版纳州地处云南省南部,与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越南、柬埔寨毗邻。景洪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8-06-20 16:49: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06-15 14:56: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4-18 16:21: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02 15:16: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30 10:23: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26 12:55: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6-13 16:05:00
招生章程 2009-05-15 16:41:0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08-04-15 16:5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填报志愿:
国家计划类统招三年制、五年制大专和三年制中专,按国家
普通中高考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政审、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到考生所在地招办报名,填报志愿。应届毕业生可在所在中学办理报名及填报志愿手续。
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报考类别第一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招考办统一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
2
、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②有体育特长;③初、高中阶段获得地、州(市)、县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④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3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列。
4
、已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动态,与学院招办保持联系,我院将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录。
5
、为确保录取,请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将所喜欢的专业写在第一志愿。
6
、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联系人,有关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招办联系和咨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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