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办学性质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6 年 12 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 评估等级为良好; 2006 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试点高校; 2008 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 2006 至 2014 年多次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优秀单位称号。
第二章 办学层次
高职
第三章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西双版纳州地处云南省南部,与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越南、柬埔寨毗邻。景洪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 • 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第四章 办学条件
学院目前占地 200 余亩(已征用土地 2100 余亩,正在按照特色名校,一流专业的标准建设新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 62088 ㎡,固定资产 5574.06 万元,教学设备总值 2368.19 万元,馆藏图书 26.20 万册,电子图书 128GB ;设有 “ 六系两部 ” ,在籍学生(学员) 9011 人,在职教职工 385 人,在 279 名专兼职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津贴教授 1 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 名,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 3 人,教授、副教授 70 名,外籍教师 5 名,聘请有校外兼职教师多名。学院建有西双版纳 —— 热带雨林艺术研究院、西双版纳 —— 中国民族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 HSK 考试的考点 , 设有全国职业资格鉴定中心 —— 云南省 124 职业资格鉴定所。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紧缺人才 —— 旅游专业培训基地、中国音乐学院西双版纳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实习基地,建有省级财政支持的小语种教研室和东南亚语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具有 “ 校内、校外、跨国 ” 三结合的完备的实习实训体系。
第五章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根据 “ 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 ” 的办学定位,学院确立 “ 教育联姻、合作办学 ” 的办学理念,开展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实施 “ 中外联合办学 ”“ 校企结合,订单培养 ” 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国内外 19 家大学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深入开展了国际合作交流、合作办学和 “ 订单 ” 式人才培养,取得较好实效。
第六章 招生录取
一、招生工作遵循 “ 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领导,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六、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工作原则。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布的为准,云南详见《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网站。
八、身体条件 : 按教育部、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九、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
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一)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
(四)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六)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十、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招就处联系和咨询。
第七章 其他
[ 高额奖学金 ] 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设立奖学金给予奖励,奖学金额最高可达 4000 元 / 人。
[ 住院医疗保险 ] 学院为学生代办平安保险及附加险,学生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可享受 55% 至 90% 的医疗费用报销。
[ 贫困生救助 ] 学院为特困生开设入学 “ 绿色通道 ” ;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保证将学费收入的 10% 用于贫困生助学。
[ 多资格证书 ] 学院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和就业竞争力,各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可颁发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 继续深造 ] 大专毕业可参加 “ 专升本 ” 考试,到专业对口的高一级院校就读。
[ 就业推荐 ] 我院学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毕业时可领到由省教育厅发放的就业登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我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 90% 左右。
[ 咨询及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0691—2122932 、 2141371 (招生办)
传真电话 :0691—2142227 、 2141371
E-mail: bnzyzjb@163.com
网上查询 :http://www.xsbnzy.com
联系地址: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 93 号
邮编 :666100
第八章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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