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西抚州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2年

男女比例 35:6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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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近60年办学历史的东华理工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在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创办的,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教兼备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为更好地利用东华理工大学原有优质教学资源,以确保提高教学质量,于2010年调整至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校本部)招生和办学,2016年将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计划招生1905人。

东华理工大学于1956年由原中国核工业部创办,1999年国家军工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后,由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的多学科性综合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目前在校学生7094人,今年招生本科专业25个,综合排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学院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会计学、英语、法学专业做为首批参评专业,分别荣获全省13所独立学院(三本)排名第一、第二、第四的优异成绩。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主要教师来源于校本部各个学院,任课教师49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20名。现拥有各类实验室9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校外实习基地39个, 并拥有众多的高精尖仪器设备。学院图书馆藏书资料丰富,拥有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个。学院拥有实验大楼、室内体育馆、校园网等各项配套学习设施,且生活设施齐全。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得全国写作大赛一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东南赛区总冠军,并获北京总决赛最佳辨手称号;全国英语竞赛二等奖,三等奖,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近几年连续在全国数学建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2015年全国英语竞赛非英语组(江西赛区)特等奖,2014年江西省本科生测绘技能大赛第一名;同时在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江西省电子电脑、机械设计、江西省创业大赛、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江西省高校足球联赛等大赛中成绩优异。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全院上下联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建立实习就业基地40余个。2013年初,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为“2010-2012年度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将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欢迎广大莘莘学子报考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学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邮编: 344000

招生办电话: 0794-8258122  8258329

招生办传真: 0794-8256455

招生办联系人: 老师 老师

E-mail:ecit8258329@163.com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网址: http:// www .ecutcj.edu.cn

东华理工大学网址: http://www.e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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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联系电话
0794—8258122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学院现有学生食堂两个。平均伙食标准为300~400元/月

住宿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良好,四到六人一间,并与INTERNET、CERNET网的高速宽带互联,把学校生活与整个世界联系起来;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13 18: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安排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为本科录取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省(直辖市 / 自治区)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 、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 、体育、艺术类按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原则录取;

6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我院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7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 3 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无艺术类专业招生

加分政策

我院严格执行各省招办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工学]
  • 机械工程
  • 工业设计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土木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测绘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资源勘查工程
[文学 ]
  • 英语
  • 日语
  • 网络与新媒体
[法学]
  • 法学
  • 法学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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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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