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海西经济发展
建设国家示范高职
——奋进中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
1984
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2002
年
4
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于漳州市区风景秀丽的马鞍山麓,是漳州市高校园区的主体学校。近年来,学院找准培养一线高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适时抓住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漳州市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良机,确立了“规模适度,夯实基础,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各方面成效显著。学院占地
1250
亩,建筑面积
34
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14000
多人;专兼职教师
900
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280
多人,“双师”素质教师
490
多人。设置了
10
个系和公共教学部、成教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物流管理、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
68
个以工科为主,农、文、经、管应用科类协调发展,紧密对接经济发展的高职专业;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重点专业
6
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
2
个,省级精品专业
7
个,省级精品课程
29
门,省级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
2
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1
个,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
2
个,省级实训基地
3
个,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6
个,省级教学团队
7
个。构建了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课程体系,建有以生产性实践教学为主线的电子实训基地、食品加工实训基地、数控实训基地、物流实训基地、楼宇智能化及物联网实训基地、汽车实训鉴定中心等功能齐全的实验实训室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10
多个,配置纸质图书资料
88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11
亿元。拥有福建省规模最大、鉴定工种最全、鉴定人数最多,并具有高级技师鉴定资格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项目和鉴定工种分别达
34
个和
73
个,涵盖了学院所有专业领域。同时面向社会融资近
4
亿元,建设了可入住
12000
名学生的后勤社会化公寓,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以内涵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在漳州市政府的重视牵头下,学院与中国神州数码网络集团、中国国际集装箱集团、福建万利达集团等
200
多家知名企业合作,成立了由政府、企业与学院三方参与的“漳州市校企合作委员会”,大力推行订单培养和工学结合,先后在
15
个专业实施订单培养,全面推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连续多年达
95%
以上,每年为社会输送约
5000
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高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学院还不断拓宽办学渠道,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及台湾地区有关技职院校和行业协会,在联合办学、师资培训、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理念、课程及职业资格标准引进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
2004
年以来学生获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
及
以上达
210
多人次,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奖
及
以上达
450
多人次。
2012
年,学院成功承办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我院选手参加了
24
个竞赛项目中的
22
个项目的角逐,并取得了
20
个项目第一名和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同年
6
月份我院还作为福建省参加
2012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主力军,参与
14
个项目的角逐,取得
3
个一等奖,
6
个二等奖,
10
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2013
年,我院在省技能大赛中共获得
19
个一等奖、
17
个二等奖
9
个三等奖;国赛
2
个一等奖、
5
个二等奖、
6
个三等奖。
2014
年,我院在省技能大赛中共获得
21
个一等奖、
15
个二等奖
8
个三等奖,国赛成绩将拭目以待。
学院办学成效受到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2002
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3
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
90
所高职院校之一;
2004
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2005
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7
年
10
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2010
年
6
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2010
年
4
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我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
2012
年
6
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目前,学院正以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于校企紧密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力争把学院建成东南沿海高职强校。
我院住宿条件良好,全部提供标准公寓式住房。宿舍有住 4 人和 6 人两种标准。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委规定收取。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04 08:59:0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4 17:24:00
2016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01 10:13:00
2015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05-22 15:58:00
2014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30 11:24:00
2013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6-06 17:18:00
2012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09 11:19:0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5 10:47:0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5 18:28:00
2009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5-31 07:21:0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08 10:5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各省当年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之内。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其中对于福建省及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 我院今年文理科的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专业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 对高职单招考生:高职单招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平行志愿、一档多投”及省教育厅2012年的有关政策的原则录取。。
3.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的相关政策进行,在文化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文化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应届生录取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汽车运用技术
- 航空服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公共事务管理
- 商检技术
- 园艺技术
- 园林技术
- 城市园林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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