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介 绍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学院秉承“崇德笃学,精技修远”的校训,以专业建设为主要抓手,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学院先后聘请了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的73位专家,分别对全院19个专业的专业剖析方案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论证,制订出更加适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内容更能体现时代性和科学性,形成了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的专业结构,明确了学院作为综合类高职学院的三大类专业方向:以计算机信息管理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类,以自动化、智能化为代表的制造业类,以经营、经贸、文秘、旅游为代表的现代服务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出大批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兼优的人才。2011年学院在全国和省级各项专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2项,省级奖项16项。
学院现设物业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建设与图像处理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包装技术与管理方向)、印刷技术(数字印刷技术方向)、财务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涉外旅游管理方向)、文秘(涉外文秘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及今年新增加的投资与理财等20个专业,其中包括 省级重点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省级特色专业“会计”、“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市级重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气自动化技术” ;省级精品课程“会计基础”、“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旅行社经营管理”;市级精品课程“房屋维修与预算”、“高等数学”、“电工基础”、“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电算化实训”,学院现有省级示范实训基地“自动化技术示范实训基地”。
学院设立有学习奖励金:①凡在平行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超过第三批录取分数线的普高毕业生,从高分到低分取前 10 名(文科 5 名,理科 5 名)。文、理科第一名各奖励 5000 元,第二名各奖励 4000 元,第三名各奖励 3000 元,第四名至第五名各奖励 2000 元。②凡在平行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超过单考单招录取分数线的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机类取二名,其中在应用电子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三个专业中取前一名,奖励 3000 元;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二个专业中取前一名,奖励 3000 元。财会类取前一名,奖励 3000 元。商业类取前一名,奖励 3000 元。电子电工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外贸类合计取前一名,奖励 3000 元。③三浃奖学金:用于奖励印刷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热爱本专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同时,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专业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等办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学院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与行业企业联动发展的校企深度合作框架,开展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学,初步形成“教学做合一”、“课岗证一体”的格局,为学生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渠道。近几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
人民日报社«人民文摘»、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电视台等媒体均对我院作出的成绩予以报道。
位于人杰地灵,市场经济高达发达的东南沿海滨海城市---浙江省温州市。学院地处温州的瓯江畔,全国最长的公路桥“温州大桥”旁,距温州市中心仅仅3公里,交通便利,生活方便。
学院平面图:
设施完善的现代餐饮大楼和超市。
李岚清同志饶有兴趣地观看食堂菜谱
用餐环境优雅的三层餐饮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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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四人(或六人)一室,每室设有阳台和一卫一浴,配有电热淋浴器、电话,设立校园宽带网络信息点,提供上网学习。

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8-06-19 10:15:00
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05-10 15:37:00
2016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17 10:12:00
2015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06-03 16:05:00
2014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6-27 14:29:00
201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26 17:13:00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甘招生章程 2012-05-10 10:22:00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闽招生章程 2012-05-10 10:22:00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赣招生章程 2012-05-10 10:21:00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浙江省招生章程 2012-05-10 10:21:00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皖招生章程 2012-05-09 11:14:00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28 16:4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择优录取。
1
、对于进档的考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
、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3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
[2003]3
号和
人社部发
[2010]1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依据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
、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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