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原名天津商学院,由国家商业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980年创建。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学校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
学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占地面积近1340亩,建筑面积近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6亿元。图书馆现有中外文藏书214.55万册,每年订阅中外文报刊1140种(册),中外文数据库99个,电子图书508.55万册。
学校在校生2.27万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合作学院、艺术学院、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14个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现有59个本科专业(方向),67个硕士点,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以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具有鲜明的商科特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天津市高校智库,另建有多个校级研究院、所、中心。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建立起了“意识、知识、能力、体验”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16门。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获批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
学校建有“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单位)10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1个。近年获市级教学名师奖11人,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市级教学团队11个。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72名,其中正高级148名,副高级287名;具有博士学位者447名,硕士学位者448名。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 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第一层次人选9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5人、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现有兼职博导19名,合作博导11名。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以“笃学 弘毅 明德 济世”为校训,立足区域性、应用型、商科特色的办学定位,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
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种齐全,有着各种风味饭菜,以满足全国各地学生口味,并设有清真食堂。
我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先进,设有四~六人间,并配有电话、宽带网接口、书架、个人物品柜等设施,2011年,学校又投入资金,新建了现代化学生公寓楼。
天津商业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5-10 12:36:00
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19 15:02:00
天津商业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6-05-10 21:05:00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5-04-24 16:56:00
天津商业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4-28 10:19:00
天津商业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16 14:40:00
天津商业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4-27 15:35:00
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1-04-22 16:21:00
天津商业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0-04-22 08:25:00
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章程 2008-04-24 09:3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安排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西藏、新疆均在一批次招生,河北、河南、安徽、云南、贵州、甘肃、四川、黑龙江、青海省的部分专业以及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一批次录取,北京、重庆、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陕西、广西、宁夏参加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浙江、上海、山东、辽宁、广东、海南、天津在本科批次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
注: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加分政策
对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学科大类招生是我校自2003年起进行的一项教育教学改革,有助于学生减少在未进校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使学生零距离感受专业,近距离观察市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2009年,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跨类别选择专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学生学习更加自由,专业选择更加理性,培养了大批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优秀学生。2015年起学校部分专业实施按专业类招生。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按专业类设置课程,第二学期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自主选择专业,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专业学习。同时学校还有 跨专业类选择专业机制 ,为学生提供第二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其它
- 药事管理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业设计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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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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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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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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