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浙江丽水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51:49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位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中国摄影之乡的浙江省丽水市高教园区。学院环境优美 , 系全国 “绿化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现代化、生态化、数字化的校园是莘莘学子求知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院占地 470 亩,校舍建筑面积近 11 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25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 1500 万元,专任教师 232 人,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78 人,双师型教师 81 人,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学院设有会计系、经贸管理系、环境与资源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外语系、工艺美术系、体育系、音乐系等 9 个系,开设了 25 个大专专业,现有在校生 4600 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上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省市领导多次亲临学院视 察指导。

学院重视德育教育,注重实践技能培养,毕业生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2003 2004 年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 96.6 % 96.5%

学院部分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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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
联系电话
0578-2276010
校园环境

学院鸟瞰图

通讯地址

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

联系电话

0578-2276010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设施完善的学院食堂和超市。

住宿

服务优质的大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4-6人一室,每室设有阳台和独立卫生间,配有电话、校园宽带网络,提供上网学习。

男生公寓

学生公寓之一

学生公寓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07 09: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院校代码:072     学院部委码:12878
2.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3.校 址: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 邮政编码:323000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分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
人数
专业
人数
专业
人数
商品花卉
55
装潢艺术设计 115 商务英语 110
林业技术
55
数控技术 110 市场营销 60
园艺技术
60
模具设计与制造 60 物流管理 110
生物技术及应用
6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0 旅游管理 60
园林技术(规划与设计)
108
计算机网络技术 67 旅行社经营管理 60
园林工程技术
1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172 文秘(涉外) 150
工程测量与监理
1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45 社会体育 50
工程监理
100
投资与理财 60 音乐表演 7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93
会计 300
室内设计技术
1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0
报考各专业有英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7.录取规则:
实行教育部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主管,学校负责,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
7.1普通高考平行志愿,采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按考生填报我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填报我院平行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逐分逐个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不足,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在上线的填报我院征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逐分逐个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征求志愿仍不能满足我院计划,则进行降分录取,录取原则与方法同上
7.2按考生填报我院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以后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7.3在降分征求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7.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6000元/年,理科6000元/年,体育类6000元/年,艺术类7800/年;林业技术和商品花卉两专业为政府出资,学生本人免交学费专业;
住宿费:按浙江省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400-1200元/年)。
9.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11.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电话:0578-2133941 招生就业处传真:0578-2293387
招生热线:0578-2122447.2273980.2789770.2886185.2886099.2886098
网址:http://www.lszjy.com E-mail:zsb@lszjy.com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依据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

加分政策

依据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 、无专业加试要求;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农林牧渔大类]
  • 园艺技术
  • 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
  • 林业技术
  • 商品花卉
[制造大类]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土建大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室内设计技术
  • 园林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文化教育大类]
  • 商务英语
  • 文秘
  • 社会体育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电子信息大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装潢艺术设计
  • 音乐表演
[财经大类]
  • 投资与理财
  • 会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
  • 工程测量与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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