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4.73亿元。设有16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9个,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与重点培育学科5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8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32个。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30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1570余人(含暨阳学院),研究生2530余人,留学生1050余人,农民大学生、继续教育学生567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2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300人,高级职称7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长江学者”青年学者1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林业教学名师1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省杰出教师1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省教学名师4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18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8人,省级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4人。
长期以来,学校始终秉持“求真、敬业”的校训,弘扬“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具有“肯干、实干、能干”品质的高素质人才。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拥有国家级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建有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五年,本科生在全国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1800余项。学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涌现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学校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先后与浙江、福建、江西、江苏、安徽、贵州、四川等省的50多个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学校连续3次被评为浙江省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连续12次被评为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先进派出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获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2014年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干果科技特派员团队被中宣部列为“最美科技人员”。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芬兰、日本、澳大利亚等23个国家(地区)的8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办学、科学研究等活动,与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等联合培养人才,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
学校重视生态文化建设,“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浙江省高校校园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汇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朝着到2020年初步建成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目标阔步前进!
(2019年10月)
学生公寓:六人一间,有单独阳台、单独卫生间。
浙江农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8-06-14 09:14:00
浙江农林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6-08 16:23:00
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6-06-16 11:25:00
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5-06-12 08:43:00
浙江农林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4-06-27 10:33:00
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23 09:50:00
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5-14 17:20:00
浙江农林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1-05-18 14:18:00
浙江林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0-05-19 15:59:00
浙江林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0-05-19 15:59:00
浙江农林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0-05-19 15:5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浙江等 30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在浙江省内园林、建筑学、土木工程、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态学(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7个 专业和专业方向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其中园林30个计划(“三位一体”)列入省内本科一批提前录取招生;
农学、茶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1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提前录取,另 有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7个定向招生专业也列入 本科第二批次提前录取;
其它专业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艺术类专业列入艺术类二批招生); 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以 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公布的为准。
批次 | 专业(专业方向) | 备注 |
---|---|---|
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 |
园林专业 | “三位一体”招生,2013年新增 |
理科第一批 | 园林、建筑学、土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态学(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态学(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4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为新增 |
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 (免学费) |
农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1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 茶学专业为新增 |
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 (定向) |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 7个专业 | 园艺、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为新增 |
文理科第二批 |
除上述专业与专业方向之外的其他专业 | 其中 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定向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非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第二批录取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设计学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外省考生参考其速写成绩,浙江省考生参考其英语成绩;外省考生速写成绩也相同的,再参考其英语成绩。江苏省的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其他省外省份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与浙江省相同,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 其中“专业成绩”要折合成满分100分,若满分300分的专业成绩,则将该成绩除以3得到“专业成绩”。 )
设计学类专业成绩,省外校考省份(江苏、安徽、江西、广西)为参加浙江农林大学设计学类专业测试合格的成绩;浙江省和省外非校考省份(山东、山西、湖南、广东)为考生省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 给予加分投档的,我校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参考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即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校后,学校给予较多选择专业的机会:
1、学校给予学生较为宽松的转专业环境。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均可申请转专业。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如确因专业不适应,造成学习困难或确无能力修读原专业相关课程的,也可申请降级转入适合本人的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2)应予以退学者;
(3)从外校转入者;
(4)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①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②通过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省内免学费涉农专业学生申请转其它批次专业者。
(5)学校事先规定不能转专业的:①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转专业的申请者;②下一批次转上一批次申请者;③专升本学生者。更多详情请登录教务处网站 http://jwc.zafu.edu.cn/ 查看。
2、学校部分专业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新生进校修读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学生进校后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和考虑个人对专业的需求,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专业需求。
3、学校实施主辅修制,开设第二专业、双学科学士学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和学位,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就业形势的发展。
其它
- 农学
- 园艺
- 植物保护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茶学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动物科学
- 动物医学
- 林学
- 园林
- 森林保护
- 农学
- 中药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业设计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土木工程
- 测绘工程
- 交通运输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建筑学
- 风景园林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日语
- 广告学
- 法学
- 法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化学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地理信息科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生态学
- 应用统计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旅游管理
- 城市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农林经济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
- 财务管理
- 会计学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金融工程
- 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