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最受欢迎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根据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的《2018-2019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地区竞争力排行榜》,学校在全国1386所高职高专院校中位列第115名,在江苏省90所高职院校中位居第17名。
先进的办学理念。
自创办以来,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秉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
完备的办学设施。
学校现有应天、定淮门、定淮门东和挹江门四个校区,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健康与养老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建有技术先进的校园网和江苏首家大规模、多功能数字图书馆。建有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实践场所17400平方米,设施先进的实验室144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与京东、苏宁、阿里巴巴、上海大众、江苏广电总台等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共建紧密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近200个,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和专业大类。
优秀的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23余人,初步形成了由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六大人才高峰”项目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领衔构成的,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又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队伍,并长期聘请一批行业企业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广泛的境外合作。
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以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组织多批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常年聘请外籍教师任教。
优良的办学质量。
学校建有“十三五”省级高校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涵盖10个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建设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一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多项;获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2项,第二届全国高校(高职高专)微课教学比赛一、二、三等奖各1项;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和省级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项44项,省级奖项164项。
完备的就业体系:
学校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精准推送各类服务信息,为学生搭建高效、多元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均保持在95%以上,多次获评“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人才培养质量广受社会认可和好评。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8-05-08 10:40: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7-05-27 15:52: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2017-05-27 15:52: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2016-04-21 16:45: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2015-05-21 08:53: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5-05-21 08:52: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4-04-14 11:07: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2014-04-14 11:06: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2013-04-10 15:52: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3-04-10 15:50: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2012-04-09 14:59: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2-04-09 14:58: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1-04-11 11:49: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2011-04-11 11:46: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0-04-15 14:29: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除江苏省外) 2010-04-07 09:47: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 2009-04-24 15:03:0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跨省) 2009-04-24 15:0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高校代码:1171
高校名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招生范围:所有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
录取批次:文理科类考生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美术类考生在高职(专科)第1小批录取;
广编类考生在高职(专科)第2小批录取。
收费标准: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美术类和广编类专业6800元/年。
录取规则:
1、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要求:不限
3、选修、必修测试科目: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其他测试科目不限。
4、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批次专业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批次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5、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6、普通类批次专业按照进档考生文理分科,对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7、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计算总分。学校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8、广编类考生需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专业分符合我校录取线且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计算总分。学校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9、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性奖励分和照顾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毕业文凭: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跨省
)
高校名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国标代码:10301 )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
录取原则:
1、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要求无限制。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毕业文凭: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联系电话:025—86265383、18012983261、86265380(传真)
邮政编码:210036
学院网址:www.jscvc.cn
电子邮箱:jscvczb@163.com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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