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文凭资格。
学校地处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占地440亩,校舍总面积18万平方米。整个校园在欧式建筑风格和典雅园林景致的交相辉映下营造出宁静、舒适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学校目前在校生6000余人,开设“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酒店管理”、“国际商务”、“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35个专业(含方向)。其中6个上海高职高专“085”工程重点建设专业、2个海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自建校以来,一直努力提升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发展条件,聘任优秀教师充实师资队伍、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几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学校十分重视职业技能培养,推行“双证书”考核制度,目前,学生在国际货运代理、报检员、室内装饰设计员、餐厅服务员(中级)、导游、国际贸易单证操作员等证书的通过率均高于上海市平均水平。
由于学校多年来办学规范,特色鲜明,已连续多年获得中央财政和上海市财政对高校教学高地建设项目专项基金的资助。利用财政经费投入建成一批装备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为强化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升职业素质创造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学生在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比赛中屡屡获奖。多年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1万3千余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好评,越来越多的企业与我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确定了“借力台湾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与台资企业合作,开拓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合作与交流,逐步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国际化”的特色办学思想,实施“借船出海、借石攻玉”的开放办学策略。与台湾技职院校开展了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各二级学院均根据各自专业特色优选一所台湾本科高校对接,实行内地、台湾双院长负责制和双专业主任负责制,近距离学习和借鉴台湾技职教育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海峡两岸高职教育合作的良好机制。这不仅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也在全市高职教育领域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品牌。
学校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养成,努力营造立达独有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忠以持志、诚以待人、勤以治事、和以处众”的校训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学生自觉投身文明创建中。建校以来,已经连续获得四届委级文明单位称号,2013-2014年度,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学校遵循“养成教育,合格教育,成功教育”的育人思想,努力做到对每一名立达学生给予人文教育关怀和专业技能训练,让学生身怀一技,充满自信,走向社会。
为保证学生能集中精力学习,原则上都要求学生住读,住宿为全新高端豪华单元式学生公寓,四人一间,上床下桌,房内装有空调、电扇、网线、干湿两用卫生间及热水淋浴房。公寓楼内配备时尚前沿的学生活动区域、图书阅览室、健身房、商业休闲街等等。有专人24小时进行管理。收费5000元/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具体分配将根据学校专业人数分布情况而定。
2018年上海立达学院秋季统一招生考试章程 2018-06-13 08:41:00
2018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8-04-28 13:42:00
2017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04-27 10:39:00
2016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4-19 15:36:00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5-04-23 15:46:00
2014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02 12:43:00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3-04-22 17:24:00
2012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04-18 12:34:00
2011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7 09:12:00
2010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09 13:05:00
2009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1 10:46:00
2008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08-04-22 13:4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上海市和浙江省同分规则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各项加分不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并符合条件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C。
五、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摄影专业认可美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摄影专业认可美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各项加分不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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