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费标准: 800-1200 元 / 年。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8) 2018-05-03 08:03:00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7-05-03 16:19:00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06-13 16:54:00
伊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4 09:06:00
伊春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5 16:05:00
伊春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6 17:03:00
伊春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9 10:35:00
伊春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6-16 11:35:00
伊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1 23:50:00
伊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07 14:36:00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21 11:34: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伊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九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条
英语教育、旅游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矿物加工技术、钢铁冶炼技术、轧钢技术、森林消防四个专业招男生,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完全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行。
第十三条
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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