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简介
Xinglin College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 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继承发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坚持“两优、两重、一适应”办学思路,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因材施教,办学效果显著。
杏林学院现为 “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医药院校委员会”会长单位。学校先后荣获“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党支部”、“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2012年作为辽宁省独立学院代表荣获辽宁省五一奖章(个人),2016年8月承办第四届中德青少年(U16)足球邀请赛暨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中德文化交流周,荣获“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同年10月承办“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6年年会暨全国独立学院第十一次峰会”。2017年10月与法国里昂大学承办中法文化交流活动,在国内独立学院中享有较好的声誉。
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目前设有中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药学等 5个系,分别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形成了以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教育的办学格局。
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采用新机制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 90%以上,具有正、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达到60%,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杏林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各类教学改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
10年荣获四届辽宁省教学成果奖。重视学生素质培养,坚持以德育人,先成人后成才的教育理念,在国家、省市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杏林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学生在国家、省市和校级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医学类毕业生研究生平均录取率达
25%(全国医学院校总录取率13%),并连续三年在辽宁省中医药类大学研究生考试中个人成绩名列前茅。2018年我院医学类毕业生研究生考试再创新高,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有290人,大批毕业生通过研究生教育进入省市级医院。4年来上百人次荣获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千人次获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2017年我院代表队在两百余家院校参赛队和五百余家医院 参赛队中脱颖而成出,获得了教育部组织的《黄帝内经》大赛全国总决赛季军,受到了教育部、教指委和全国中医类医学院校及同行的认可和好评。同年的《学伤寒、背伤寒》大赛中,杏林代表队再创佳绩,获得了全国第四名的好 成 绩。
近 3年我院毕业生毕业率达到100%,学位获得率达到97%以上。一大批毕业生被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高校录取,在9个城市拥有32个实习医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2014年我院与日本NPO国际医疗福祉人才育成机构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护理学专业国际化发展。2016年我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实施,使产学合作再上新台阶;2017年我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
竭诚欢迎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广大考生报考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共创明天的辉煌。
2017年辽宁最低录取分数:文史类441分、理工类388分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 380-2号
联系电话 : 024─31679902、31679907、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 024─31679909、31679912
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邮 编: 110167
腾 讯 QQ :975524688
公共交通
沈阳北站:乘 333 路公交车到城建学院站下车即是。
乘坐地铁二号线到世纪大厦站下车后,乘坐335路公交车到城建学院站下车即是。
沈阳站: 乘环路公交车到陆军总院站,换乘 333 公交到城建学院站下车即是。
乘 152 路公交车到夏宫站,换乘 333 路公交车到城建学院站下车即是;乘坐地铁一号线
到青年大街站转战二号线,在地铁二号线到实际大厦站下车后,乘坐335公交车到城建学院站下
车即是。
沈阳南站:乘333路公交车经过两站到城建学 院站下车即是。( 沈阳南站与北京、大连、哈尔滨、吉林、本溪、盘锦、丹东、等方向均有停靠)
自驾车路线:①从京沈高速,沈大高速经沈阳西环城高速白塔堡出口下道,右行前方
②
a.
其它方向车辆由二环路经由沈苏快速干道至沈营路
b.
市内走青年大街,浑南开发区,世纪路至沈营路
18
公里处。
东院两个学生食堂,西院一个学生食堂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6 10:40: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 10:34: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10 12:45: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7 18:47: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7 14:16: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12 09:39: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2012-04-13 11:11:00
2011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19 10:18: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4 12:05:00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2 14:3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具体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中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中药学
- 护理学
- 制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