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沈阳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1年

男女比例 65:3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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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7 18:47:0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 办学地点: 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 380-2

3.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 办学层次 : 本科

5. 学习年限 : 医学类专业学制为 5 , 学习期限为 5-7 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 4 年,学习期限为 4-6 年。

6. 办学形式 : 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 34.14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 5.5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 145 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 39 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2395.2 万元人民币,图书为 23.33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 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 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 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5

医学

医学

100501

中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501

中医学

(康复医学方向)

5

医学

医学

100501

中医学

(全科医生方向)

5

医学

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5

医学

医学

100801

中药学

4

医学

理学

081302

制药工程

4

工学

工学

101101

护理学

4

医学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 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2013 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为 14000 / / 学年, 2014 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 ,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的 120% 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 2014 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 联系电话 : 024 31679910 31679909 18940289280

: 024-31679909

: 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4 年4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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