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8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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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创办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8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教育部于2008年5月7日以教发函〔2008〕144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并在当年开始招生。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新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目前设有艺术教学部、语言与传媒教学部、信息工程教学部、土木工程教学部、外国语教学部、商学教学部和政治理论教学部7个教学部。共开设了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科学24个专业,现已成为集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院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6700余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学生经过选拔,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此外学院每年还评选自治区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学院秉承内蒙古大学优良的教育文化传统,依托其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形成了以内蒙古大学在职教师和学院聘任的专职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学院立足为自治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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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
0471-4996576
校园环境
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新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新建学生活动中心及食堂(效果图)

住宿

新建学生公寓(效果图)

新建学生公寓(效果图)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4 18: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内蒙古艺术类本科提前B批次录取,文史、理工本科二批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安排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美术类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合格证;其它艺术类专业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联考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认可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可以按学院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需经学院批准。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经转入单位考核,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专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
(三)学院或系(部)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
(四)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时间未满一学年的;
(二)进入毕业年级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艺术类转入普通文科、理科的;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六)无正当理由的。
各专业转出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5%. 转专业学生经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或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学生转专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
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各系(部)应当于每年四月第三周将本系(部)所属专业能够接受转专业的人数、条件及考核科目报教务部,由教务部汇总后向全院公布。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每年五月第二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部审核,学院批准,第三周参加教务部组织的考核。届时不参加考核者,此次申请作废。
学生因身体方面的原因(经学院指定医院证明或学院认可)或学习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所在系(部)领导签署意见,经拟转入系(部)审查同意,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核,学院批准,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接受系(部)应当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对合格的予以批准。系(部)应将拟接受转入学生的名单于五月底前报教务部审核,学院批准。被批准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报到时到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系(部)专业的学生。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未经批准和未办理手续前,必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按旷课论。
(四)学生原所在系(部)应将学生学籍表原件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转入系(部),学生原所在系(部)存复印件。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到转入专业报到前必须参加原专业课程考试,如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属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若达到退学规定的,应当予以退学。
(六)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中,接受系(部)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课程类别和考核成绩进行认定和转换。
(七)转专业后学生按转入专业收取学费,原专业已购买的教材不予退还,并按转入专业交纳教材费,购买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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