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安市秦渡镇。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学校占地面积
737
亩,建筑面积
24
学校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药学系、医学影像系、医学检验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教研部、公共教学部、成教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等7个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托西安地区丰富的医学高等教育资源,以自身的优越办学条件,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目前有 专兼职教师队伍 579 人,其中专任教师 482 人,在 482 名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有 114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24% 。在多年的办学中,对教职工做到了“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学校有五所附属医院。
1、陕西友谊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床位
525
张。其中,内、外、妇、儿、传临床医技科室
25
个,
3
个重点学科,
5
个研究室,
1
个心电工作站,
4
个重症监护室。副高职称以上医疗卫生人员
45
名,中级医疗卫生人员
195
人。
2、陕西省森工医院是我校的第二所附属医院,病床
300
余张。
3、西安户县济仁医院有床位100张。
4、西安同济医院有床位110张。
5、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位于秦渡校区西侧,占地百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天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床位800张,诊疗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药剂科、病理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含X线、B超、心电图、脑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含临床、生化、微生物、免疫血清学专业)。不仅为学生见习、实习提供方便,也为优秀比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另外,
学校还与西安市几十家大中型医院、及兰州军区总医院,成都空军总医院等
10
家部队医院签约,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有可靠保证。
学校非常重视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曾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医院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广泛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医学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的办学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促进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多次聘请外籍教师到校为我校师生讲学、授课,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动态,为教师的提高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面向 21 世纪,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正以崭新的面貌,求真务实的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执教、质量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秉承“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校训,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医药卫生人才。
2018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8-05-25 18:23:0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6 15:30:00
2016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6-05-27 18:56:00
2015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04-03 11:10:00
2014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4-05-04 11:26:00
2013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3-04-26 09:04:0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2-05-07 16:28:0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2 11:26:0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7 16:34:00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09-04-16 20:5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校录取批次严格按照考生所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所制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2012年录取批次:
陕 西:1—文史、5—理工 6—高职(专科)批次
E—单招医药类 “三校生”单独招生批次
河北:O—文史、B—理工 9—专科批
山 西:1—文史、5—理工 6—专一批
安 徽:1—文史、5—理工 7—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河 南:1—文科、5—理科 5—高职高专二批
湖 北:1—文史、2—理工 D—高职高专(二)
云 南:1—文史、5—理工 E—专二批
青 海:1—文史、5—理工 7—第二批专科
新 疆:1—文史、5—理工 S—高职(专科)批次
内 蒙:A—普通文科 B—普通理科 7—高职高专批次
宁 夏:1—文史、5—理工 8—高职专科批
甘 肃:文史、理工 专科(高职)批
其他计划省份(重庆、四川、贵州)考试科类、录取批次等相关信息请参阅相关省份2012年招生文件或直接与本校招生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1483456。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护理
- 助产
- 药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康复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