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概 况
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52
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4,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修读时间:三年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学历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兼顾的具有综合办学功能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50亩,校舍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艺术训练中心1个、剧院1座,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1个、体育馆1座,新建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45余万册,有汽车驾驶培训场地1所,三甲、三乙附属医院各1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606人,专任教师52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41人,正高职称7人,硕士学位80人,“双师型”教师180余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技能大师各1名,省、市专业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或教育学会理事、会员80余人,聘请兼职教师10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1663人。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旅游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九大类31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导,以教育、工程、经贸、管理、文化艺术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学院(护理系)、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其中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经安康市政府批准,在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院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在整合技能培训、深化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公布为准。
录 取: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4.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在计划保证的条件下原则上确保录取。
5.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凡是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的规定,录取专业原则上不能转换,如确需转换专业的考生,同科类考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7.退档: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上年度已被我院录取且没有报到的考生一律退档。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费
5500
元
/
年;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护理、助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费
5000
元
/
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会计、汽
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学费4500元/年;物流管理、物流信息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小学教育学费4
000
元
/
年。住宿费
500
元
/
年,每年预收教材费
500
元,在学生毕业前按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文凭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经过三年的学习,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发放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就 业:
我院医学类各专业毕业生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其他各类毕业生就业率达85%。同时我院就业中心直接与用人单位签有就业协定,减少中间环节、减轻学生负担、尊重学生意愿,回留自由。我院每年在校内举办多场人才招聘会,通过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平台。另外我院在北京、上海、广东、长三角、珠三角、西安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均设有稳定的就业基地。
学院网址:
www.akvtc.cn
招生咨询电话:
0915-8171111 8177666 8177555
传真: 0915-8177666 (自动传真)
各专业咨询电话:
医学院:0915-8177660
护理学院:0915-8177681
工程学院:0915-8171112
师范学院:0915-8171078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6 12:07: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6 15:07: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1 10:54: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07 10:24: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8 15:18: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9 10:14: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4 23:46: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1 10:37: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9 08:33: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2:22:0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4 16:5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临床医学
-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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