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00余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留学生30余人。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4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5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名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6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省级教改项目2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优秀教材奖8部。获批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陕西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3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48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1000余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社科联专家等5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咸阳市第四批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三五人才8人。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36项,厅局级科研项目485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2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20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442篇,年均发表1026篇,其中核心期刊911篇,被SCI、EI、CA等收录283篇。中国史(历史地理学)为省级优势学科,“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陕西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为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教师教育中心、咸阳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咸阳发展研究院。
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现有纸质图书168万余册,特色文献10033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于1986年创刊,曾获“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陕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期刊”“优秀科技期刊奖”“编辑出版优秀奖”。其中《学报》的“秦汉文史研究”栏目连续获得全国和陕西省高校社科学报优秀栏目奖。编辑出版《秦汉研究》刊物,秦汉文化研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韩国、日本等19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82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800余名师生通过“项目”带动,分别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和硕士、博士学位。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650多名。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园林式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陕西高校先进校级党委”等称号,2018年获批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40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高级应用型人才,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骨干力量。
当前,学校以“十三五”规划为指南,全面落实“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在“一流学院”建设的新起点上,持续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正朝着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2019年4月更新)
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位于咸阳市文林路43号,东临渭城区政府,312国道旁,交通便利,周边公交 :副13路,11路,15路,20路,23路,28路;
咸阳师范学院秦都校区位于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马泉街道),19路公交车,距离咸阳秦都高铁站很近。
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5 15:28:00
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5 10:07:00
咸阳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7 09:31:00
咸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08 10:05:00
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3 11:24:00
咸阳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17 08:33:00
咸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7 17:22:00
咸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3 08:45:00
咸阳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3 09:08:00
咸阳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09:43:00
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1 13:3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专业参加各省的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批次、普通文理二本批次的录取;
在陕参加提前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的二本、高职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体育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 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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