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国标代码13333)创建于2002年,是云南艺术学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 — 2015 连续三年在全国独立学院艺术学A等学科中排名第一。
学院现有艺术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4个学科门类,开设了30个本科专业(其中22个艺术类专业),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传媒艺术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共9个教学单位,在校生师生近4000人。现有专任教师372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1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70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5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
二、教学成果
文华学院致力于培养 适应区域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 。共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1项、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18项;荣获第六届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七届、第八届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被云南省教科院授予为云南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站;2014年合唱作品《放飞梦想》获首届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云图》舞蹈舞剧编导获批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音乐影视作品《为新时代打call》荣获教育部思政司中国大学生在线突出贡献奖和最佳作品奖;原创傣族舞蹈诗《心·悟》获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新剧目大奖”舞蹈类金奖第一名、总导演金奖、灯光设计金奖;原创歌剧《睡美人》获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合唱表演金奖;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受邀参加由中国国家旅游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主办的中国昆明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演出;受邀参加由中国文化部和云南省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亚洲艺术节开幕式演出;舞蹈诗《茶马古道 —— 高原女人·大山汉》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表演银奖、作品银奖和最佳灯光奖;舞蹈《哀牢 迴 响》、《甜》受邀参加文化部2013年春节晚会;舞蹈《哀牢 迴 响》获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表演金奖,并受邀参加 CCTV-7 “首届乡土盛典”演出;由著名指挥家李心草先生指挥,文华学院青年合唱团在北京音乐厅、上海音乐厅举行了“纪念聂耳诞辰100周年”专题音乐会;舞蹈《木屐舞》在杭州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专业组)中获得一等奖;参加“全国高等艺术院校第五届歌剧展演”荣获二等奖两项、三等奖四项;承担了上海世博会云南馆的常态演出任务;美术系9件作品送往瑞士展出;先后主办、承办、参与了首届中国昆明“原生态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东盟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东亚峰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哈尼族音·舞·诗·画《阿密车》荣获云南省第十一届新剧目展演金奖第一名、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表演银奖和作品银奖;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陈劲松院长指挥的《白云歌》获一等奖 。
文华学院在众多的艺术院校中特色鲜明,已逐渐成为一所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高质量、有特色的独立学院。
2018 年文华学院面向云南、山东、山西、湖南、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福建、吉林、辽宁、四川、重庆、贵州、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甘肃、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1 15:04: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4-22 09:24: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12 09:19: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7 12:30: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9 16:42: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0 12:35: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2 17:22: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13:06:00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5 16:0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
规则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
男女比例: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4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标准执行。
(5)
录取具体方式:
A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它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对于同一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
、对于投档到我院的考生
,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C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
、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E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云南省音乐学
(
师范类
)
、音乐学
(
钢琴调律与葫芦丝演奏
)
、美术学
(
师范类
)
、艺术设计四个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使用
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进行录取;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使用
云南艺术学院和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两校联考的专业成绩
进行录取;在
其
他
招生省份
(
山西、湖南、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福建、吉林、辽宁、四川、重庆、贵州、江苏、江西、安徽、甘肃、黑龙江、内蒙古
)
使用当地省
(
市、区
)
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F
、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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