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大学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校目前有永川和巴南(在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977 亩。永川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著名风景区茶山竹海山麓,巴南校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城。校园环境风景秀丽,依山傍水,花繁树茂,是读书学习的理想校园。学校目前建设了设施先进的图书馆、教学楼和实验室。其中图书馆可提供 380 余万册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供师生学习使用;教学楼可容纳 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且所有教室都配备了成套多媒体教学设施。学校已建成建筑类、电气技术类、数字技术类、机械电子类、经济类、人文艺术类等专业群和专业基础实验室 120 余个,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幽雅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学校依托重庆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成立了由重庆大学各学科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督导组和教学委员会,对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评估。学校目前下设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 8个二级学院, 设有覆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等 6 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 2.2 万余人。
学校继承并发扬重庆大学多年形成的浓厚文化积淀和良好校风学风,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推行教育创新,加强“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以“基础实、技能强、素质高”为人才培养目标,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努力探索创新与就业相结合的育人模式,为学生走向成功创造优良的环境。
学校本着“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培养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20:59: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6 09:44: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7-21 12:11: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7-18 23:06: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1 10:36: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6 11:25: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3 15:22: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9 14:56: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2 16:20: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10:52:0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4 14:0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各省代码 | 省份 | 艺术 | 普招 | 科类 | 备注 | ||
5040 | 北京 | 本科 | 本科提前批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文理 | |
天津 | 本科 | 艺术类本科三批 | 本科 | 本科三批A2阶段 | 文理 | ||
12616 | 河北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文理 | |
3226 | 山西 | 本科 | 本二批C | 本科 | 本二批C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内蒙古 | 本科 | 本科提前B | 本科 | 本科二批C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0167 | 辽宁 | 本科 | 艺术类三批本科 | 本科 | 普通类三批本科 | 文理 | |
12616 | 吉林 | 本科 | 第二批(A段) | 本科 | 第三批 | 文理 | |
3225 | 黑龙江 | 本科 | 艺术类本科二批 | 本科 | 三批本科 | 文理 | |
上海 | 本科 | 秋季高考.艺术体育本科第二批 | 本科 | 秋季高考.普通本科批 | 文理 | ||
8636 | 江苏 | 本科 | 艺术类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一批美术 | 本科 | 文科类第三批本科 理科类第三批本科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5012 | 浙江 | 本科 | 艺术第二批 | 本科 | 文理科第二批 | 文理 | |
安徽 | 本科 | 省统考艺术独立学院(民办)本科批 | 本科 | 文理科本科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604 | 福建 | 本科 | 艺术本科批B | 本科 | 本二批(文史、理工) | 文理 | |
3777 | 江西 | 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山东 | 本科 | 本科一批 | 本科 | 本科二批 | 文理 | ||
6663 | 河南 | 本科 |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文理 | |
6561 | 湖北 | 本科 | 艺术本科(三) | 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5021 | 湖南 | 本科 | 本科三批A | 本科 | 本科三批A | 文理 | |
12616 | 广东 | 本科 | 第二批本科B | 本科 | 第二批本科B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广西 | 本科 | 独立学院提前批 | 本科 | 本科第三批 | 文理 | ||
12616 | 海南 | 本科 | 本科提前批 | 本科 | 本科第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5057 | 重庆 | 本科 | 艺术_本科(美术) | 本科 | 本科第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专科 | 艺高职高专(美术) | 专科 | 高职(专科)一阶段 | ||||
5088 | 四川 | 本科 | 艺体本科批 | 本科 | 本科第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专科 | 艺体专科批 | 专科 | 专科第二批 | ||||
0159 | 贵州 | 本科 | 体育艺术三本 | 本科 | 本科第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专科 | 提前专科(高职) | 专科 | 高职(专科) | ||||
5022 | 云南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7016 | 陕西 | 本科 | 提前批本科 | 本科 | 三批本科 | 文理 | |
甘肃 | 本科 | 艺术类本科二批 | 本科 | 本科三批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
专科 | 艺术类专科(高职)批 | 专科 | 专科(高职)批 | ||||
576 | 青海 | 本科 | 提前录取本科 | 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文理 | |
5060 | 宁夏 | 本科 | 三批本科 | 本科 | 三批本科 | 文理 | |
2987 | 新疆 | 本科 | 本科三批提前批次 | 本科 | 本科三批次 | 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加分政策
我校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实施。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录取往届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其它
录取规则
1.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
120%
(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传统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
4.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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