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
1998
年,
2000
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由原广东省副省
长、杰出人民教育家王屏山同志亲手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在校生达
5300
人。
学院座落在素称 “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最具创造力城市”等美誉的中国经济最发达城市之一深圳市,交通方便,环境宜人,毗邻南山图书馆,深圳南山区政府和深圳大学,是读书治学的好园地。十一年来稳步发展,具一定优势和特色: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其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授,尖端的学术科学带头人,有在知名企业工作过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并聘有外籍教师和“双师型”老师担任教学,副教授以上高职称教师占
26%
,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
32%
。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把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生存发展之根本,充分利用地处深圳的区位优势,引入深圳投资企业及珠三角知名企业进行双向招聘,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
95%
以上。
优惠的入户政策。
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
2007
年起,凡属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二年内在深圳就业,可由人事部门按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程序办理就业入户深圳手续。
广阔的深造途径。
学院目前已和英国博尔顿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得力的资助措施。
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积极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到助学措施。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0:45: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5:10: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5 11:13: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6 16:16: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9 10:50: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4-28 09:14: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07 09:56: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07 09:55: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0 14:47: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0-04-23 11:09: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0 20:58:00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05-30 08:5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广东新安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普通高校,代码12325。今年向广东省招生,招生批次广东第三批B线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录取结果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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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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