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高等学校,同时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学校。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新办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以来,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近16万名公安政法人才,被誉为“南粤警官摇篮”。
学院位于广州市,拥有滨江、嘉禾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是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教官队伍,教学条件健全优良。学生宿舍:100%装有空调、100%开通网络、100%24小时冷热水供应;课室:100%装有空调、100%配置多媒体设备;校园:100%使用“一卡通”。
每间住4-6人,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装有空调并提供热水,住宿费为每生1350-1700元/学年。
广东警官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1:11:00
广东警官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21:37:00
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5 20:57:00
广东警官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5 15:13:00
广东警官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3 10:14:00
广东警官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4-28 08:50:00
广东警官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4-13 22:14:00
广东警官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9 09:07:00
广东警官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4-23 10:13:00
广东警官学院二00九年招生工作章程 2009-04-21 15:18:00
广东警官学院二00八年招生工作章程 2008-05-20 11:5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广东省内:
一、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交通管理工程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
广东省外:
法学专业按各省公布的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
- 法学
- 治安学
- 侦查学
- 禁毒学
- 经济犯罪侦查
- 法学
-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