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山东济南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5年年

男女比例 60:40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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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原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具有国家统招普通本科、专科,对口普通本科、专科等办学层次。

齐鲁理工学院设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济南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市。校园占地 1200 余亩,校舍建筑风格独特,学习环境优雅,具有浓厚的学术和科技文化氛围。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科生占在校生总数 98% 。学院下设 9 2 部,即: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和思政部。开设 29 个本科专业和 28 个专科专业。

学院全面履行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更新办学理念,科学确定发展定位,精心凝炼学科方向,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实行严格的教学管理和体现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计划,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学院毕业生考研率在同类院校中一直名列前茅,考研率保持在 24% 以上。其中进入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科院等国家“ 985 工程”、“ 211 工程”大学的学生比例均在 35% 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一项;“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山东省一等奖一项;“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一项;“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省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第十五届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三等奖一项。

先进的教学设施 良好的育人条件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内建有 10 个工程训练中心及实验教学中心,即:机电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电气信息工程训练中心、化工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训练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艺术设计训练中心、语言训练中心。拥有品牌计算机 3600 余台。

学院实现了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有快捷方便的校园网,实现了借阅图书、上机、就餐、购物等日常学习生活的“一卡通”服务。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 92.2 万册,电子图书 60 万册,报纸期刊 1200 余种,同时拥有一批外文原版图书。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学院注重人文精神教育,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构建了完整有序的学生自治体系,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为主要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下设 17 个部委、 72 个社团。各部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紧紧围绕思想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素质拓展五大主题展开内容丰富、品位高雅、特色鲜明的学生活动。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与跟踪服务保障体系,为每个学生建有《职业生涯规划书》,积极帮助学生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国内外 500 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在校外建有 182 处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5% 以上。毕业生就业主要在山东、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及沿海发达省份。

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形成了学生就业稳定性好、就业适应好、就业归宿感好、就业竞争力强、就业待遇好的“订单教育”特色,设有“华为班”、“阿里巴巴班”、“海信班”、“上汽实业班”、“万科班”、“国华班”、“舜和班”、“军护班”等特色订单班,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充分就业,形成了学院、企业和学生三方获益的可喜局面。

完善的资助体系

学院构筑了完善的困难学生救助体系。设有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 8000 \ 生)、省政府奖学金( 6000 \ 生)、励志奖学金( 5000 \ 生)、国家助学金( 3000 \ 生)。在校内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积极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生进行全方位服务。具体奖助学金内容可参见由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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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
0531-61330555 61330666 61330777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学生宿舍宽敞舒适,室内硬件设施充分展现了人性化的设计理念,能使同学们感受到集体生活的乐趣。学校为每个宿舍配备有木质或铁质双层床、同时配备了个人储物柜,为同学的学习和休息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此外,室内铺设防滑木质地板,美观安全;宿舍配有风扇、空调和暖气片,夏天凉爽,冬天保暖;各寝室内安装了电话和网络接口,方便同学与家人联系。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5 18: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 ( 专业课 )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校一个月内 , 对所录取的专业确定不合适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 ,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 经学院批准 , 可在同科类范围内调转。

其它

2010 年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 2010 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 105 号,邮编 273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建校时间: 2005 6 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办学理念及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第九条 2010 年我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朝鲜语、美术学 ( 书法 )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 ( 包装设计 ) 、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贸易经济、自动化、印刷工程、旅游管理 20 个本科专业;应用韩语 1 个专科专业 ( 以上所有本、专科专业皆为非师范专业 )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施,建有校园电视台 1 座、计算机实验室 5 个、数字化语音室 7 个、多媒体教室 22 个、艺术设计实验室 2 个;理工科专业的实验课均在曲阜师范大学实验中心进行,实验资源与曲阜师范大学共享。学生体育活动场地设施齐全,建有 400 塑胶田径运动场 1 个,塑胶网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各 4 个,篮球场 10 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 ( 直辖市、自治区 ) 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七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 ( 直辖市、自治区 )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 ( 直辖市、自治区 ) 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 ( 专业课 )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在线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院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退回。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可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本科学费标准 10000 / 年,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 11000 / 年,住宿费标准 800 1000 / 年,如国家及省政策变动时,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 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吴钢助学金等多项贫困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 (8000 / ) 、省政府奖学金 (6000 / ) 、励志奖学金 (5000 / ) 。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四年学业。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话: 0537-4435111

真: 0537-4435001

E-MAIL zsb@xtxy.cn

址:(公众网) http //www.xtxy.cn

(教育网) http //xt.qfn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负责解释。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2010 4

本科专业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车辆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土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环境科学
  • 生物工程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英语
  • 日语
  • 朝鲜语
  • 新闻学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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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学与行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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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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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贸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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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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