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及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等,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现有西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南校区(青岛市市南区)和中校区(青岛市市北区)三个校区,占地 54 万平方米,教职工 775 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 9189 人,每年完成各类培训近 20 万人时。设有海尔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生物化工学院、旅游与国际学院、物流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 7 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控制在 30 个左右,其中机电一体化、商务管理(家电)、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软件技术、服装设计和市场营销(啤酒)、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9 个专业是国家重点专业。拥有国家职业教育数控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教育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和国家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海尔集团等 216 家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16 个。在新加坡、韩国、日本开辟 20 个海外实训基地。拥有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新西兰 5 个海外校友会。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贯彻 “ 教&学以致用 ” 办学理念,秉持 “ 修能、致用 ” 院训,创立 “ 实境耦合 ” 人才培养模式,弘扬 “ 卓越、唯是、协同、学习 ” 学院精神。形成了 “ 五基流程 ” 、 “ 三化标准 ” 以及大学生 “ 三创 ” 平台等教学或育人模式改革成果。试行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院内二级管理体制。按岗位群设课,突出实践教学,实行等级制考核和 “ 三证书 ” 制度,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实施与大企业合作战略,与海尔集团、青啤公司、海信集团、联想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创建了海尔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等,校企选拔的 101 名学生作为奥运技术工程师出色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技术服务工作。树立 “ 学院永远深爱着自己的学生 ” 的思想,将学生从业率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 “ 以就业为导向 ” 融入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了 “ 青岛市人才市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分市场 ” ,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就业率稳定在 98% 以上。学院与 16 个国家和地区的 55 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广泛开展社会服务,与海尔集团共建的 “ 海尔星级服务中心 ” 培训员工 10600 人,其中包括来自 18 个国家的全球经销商 178 人。通过青岛市继续教育基地为社会培训各类非学历教育人员累计 3 万人,开设山东省高职院校大学生等多条心理咨询热线。与 11 所中西部高职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创业和改革创新,学院在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先后成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首届 “ 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 ” 获得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 2 项,省级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1 项。
青岛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胜地。
青岛是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和中国十佳商务城市,获得“企业家满意奖”。
青岛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是中国环境状况最好的城市之一。
青岛是 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帆船比赛举办城市,是中国的“帆船之都”。
青岛是中国 14 个沿海开放城市和 8 个国际会议城市之一。
青岛是中国重要的外贸口岸之一。
青岛是中国重要的海洋科研基地,拥有全国50%以上的海洋科技人才。
青岛城市建设和发展目标:成为中国沿海地区最具发展力、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7:52: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10:57: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05-09 11:53: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05-11 10:40: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4-05-06 09:41: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3-05-03 09:46: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2-04-27 00:55: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1-04-11 09:59: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0-04-12 11:10: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09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20 14:40: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1 09:5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收费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D
: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E
:艺术类专业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因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凡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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