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其前身是山东省警官学校,
1946
年创建于山东临沂。学院目前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科、专科类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
学院拥有
2
个校区,
明水校区是院部机关办公地,
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学历教育,
文化东路校区主要开展在职民警和外警培训工作;
2
个校区共占地
1745
亩,校舍建筑总面积
28
万平方米。
学院目前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和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七个本科专业
,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建有
视频侦查、物证摄影、手印足迹识别、痕迹检验提取、痕迹显微对比、刑事化验、文检、犯罪情报、禁毒、模拟现场、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安全防范、汽车构造、计算机、电子数据取证、模拟法庭、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等26个实验室和射击馆、散打格斗训练、力量训练等9个实战技能训练场所。
建有
2
个独立的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信息网”联通。图书馆藏书
75
万余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定期出版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公安专业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本、专科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学管理队伍。现有教职工
564
人,专业技术人员
387
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31
人(二级教授
2
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138
人,教职工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有
346
人,博士学位的有
22
人。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并接待了多国警察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访问。此外,还与香港、澳门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受公安部、商务部委托,从
2006
年至今,已经举办了
112
期国外警察培训班,培训了90个国家和非盟等国际组织的2000余名高级官员,促进了我院与国外警察同行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山东警察学院形成了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实际工作,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各类专门人才
5
万余人,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公安警察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在职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和公安警察科技研究中心。
山东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8:03:00
山东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10:41:00
山东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09 11:47:00
山东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5 11:21:00
山东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6 09:34:00
山东警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28 09:46:00
山东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5 23:57:00
山东警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8 10:44:00
山东警察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6 11:14:00
山东警察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6 10:52:00
山东警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0 15:1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刑事科学技术
- 交通管理工程
- 治安学
- 侦查学
- 经济犯罪侦查
- 治安管理
- 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