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西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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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高等学府。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1年的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1953年改名为上饶卫生学校,1958年在卫校的基础上创办上饶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59年升格为赣东北医学院,1978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013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设有三江校区和书院路校区,占地面积912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学校仪器设备总值518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6.8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约500余种。建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建设了综合数据库,实现了书刊文献资源的自动化检索和管理。学校所有教室均配备多媒体。 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涵盖了本、专科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籍学生8958人。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医学影像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基础医学部、社科部等五系两部,建有实训中心和8个专业实验室。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方向)、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中药学、眼视光技术等18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其中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助产和医学检验技术四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目前有附属医院3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1所。在11家大中型企业和全国126所二级以上医院设有临床实习基地。校院合作、校企合作已经实现规范化、深入化、常态化。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在编人员514人,专兼职教师293人,其中专任教师23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116人;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97人;有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7人,校级学科带头人21人。检验和英语两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近三年,学校通过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估和全省高校心理咨询评估;先后获得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在全国职业院校影像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临床专业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疗美容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检验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技能竞赛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当中一大批经继续深造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更多的毕业生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骨干及基层卫生单位领导。曾担任国家卫生部部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陈竺教授;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的领军者、法国医学科学院和技术科学院“两院”院士韩忠朝教授更是我校众多毕业生中的佼佼者。学校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并以良好的医德、精湛的医术赢得了“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好、实践能力强、适应工作快”的社会赞誉。 在上饶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新一届党政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员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上饶(国际)干细胞再生医学产学研基地项目为开放办学的核心平台,以中共江西医专第一次党员大会提出的“建院升本”为目标,描绘出“二次创业、再次圆梦”的美好蓝图,谱写学校新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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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399号
联系电话
0793-7089418
校园环境
我院位处江西省的东大门,闽、浙、皖、赣四省交通要冲——上饶市区内,交道便利,环境优美。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住宿费1000元/学年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8 15:12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四条关于定向培养招生:经江西省卫计委、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我校今年将继续承担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的定向培养工作,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凡属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这四类考生,可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降低一个批次的分数线投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从广大考生利益出发,新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同类别专业间可根据考生意愿调整相关专业(文、理科类专业间不能跨科类调整)。

其它

本科专业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药学类
专科专业
[医药卫生大类]
  • 护理
  • 助产
  • 药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疗美容技术
[生化与药品大类]
  • 药物制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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