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 范招生工作, 确 保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 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 结合江西 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工作的实 际 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 二条 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 学 校统一 招 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医学高等专 科 学校 志 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 三条 学 校招生工作严 格 执行教育部和省 级 招生主管部 门 的 有 关政策和规定,贯 彻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 四条 学 校招生工作实施 “ 阳 光工程 ” , 接受广大考生 及 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 监 督 。
第 二章 组 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 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六 条 学校招生 就业处 是学 校 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 日制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 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1、 学校 名 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国标代码:10888
3、 办 学层次: 专 科
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 主管部 门 :江西省教育厅
6、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7、颁发证书:对 在 规定年限 达 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专 科生颁发 江 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 章 招生 计划 及 学费标准
第八 条 按照教育部有 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 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 条 我校 分省分专业招生 计 划由各省 级 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 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 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 可 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 条 学 校的学费、住宿费 等 收费标准 按江 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 章 录 取规 则
第十二 条 学 校招生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第十三 条 我校按 各省级招 生部 门提 供 的投档成绩提档 。我 校根据在各省( 自 治区、直 辖 市) 的 招 生 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 105% 。
第 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 依 据各 省市普 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 坚持从 高分到低分 , 择优录取 。 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 数 优 先 原则 ,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 01 8年 高考 改革 试点省市 的进 档 考生 ,采用专业平行 志 愿录取,具体办法以 该省 市公布的 2018年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 案执行 。
第十五 条 在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 ( 含加分 ) 相同的情况, 文 科 依 次比对 数 学、语文、英语 单 科成绩,理科 依次 比对理 综 、数 学 、语文、英语 成 绩, 该 单科 分 数高者 优 先录取 , 若单科成绩 均 相 同 ,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
第 十 六 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 管部门 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七 条 学 校录取考 生 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 十 八 条 男 女比例: 助 产、医 学美 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 , 其 它 专业男女不限。 另 外 根 据就业的实际 情况 ,建议报考护理、 助 产专业的 考生女 生 身 高 不低于 156CM ,男生不低于 1 6 5CM为 宜 。
第十九条 我校今年新开设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教授, 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及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的 资格。 该 专业录取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学费 12000元 /学年 ,最终以江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 二十 条 身 体健康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 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 则 ,在学习 和 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六 章 奖 助学措 施
第二十 一 条 学校设有国 家优秀学生 奖学金、励 志奖学金、 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
第 七章 咨 询及 联 系方式
第二十 二 条 联 系 方式:
招生 咨询 电话:(0793)708942 8 7089418
传 真:( 0793)7089418
联系地址:江西 省上饶市 信州区 志敏大道 399号招 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 334000
网址: http://www.jxyxgz.cn ( 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 -mail 地 址 : sryxzb@126.com
第二 十 三 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 年 4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