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福建福州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首批创办的独立学院,并于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并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近年来,学院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25个本科专业,拥有在校本科生8000多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办学理念 学院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具有雄厚实力阳光城集团的资金优势,践行“刚健笃实,辉光日新”的校训,确立了“创百年名校”的战略目标,围绕“为社会培养身心健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坚持“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多样发展、重在素质”的人才培养方针,提出了“责任、真实、阳光”的人才培养核心价值,推行“规范化、人文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培养具有优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养、扎实理论基础、熟练专业技能、强烈创业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师资队伍 学院始终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一号工程”,集中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优秀教师资源,努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师46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76.1%,副高以上职称占42%。学院为青年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和科研启动基金专项经费,选派骨干教师赴海内外脱产进修培训,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学院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倡导教师要成为每一位学生的“守护神”,在“夯实大一、强化大二、引导大三、服务大四”的导师工作制基础上,推行“导师讲座课”,为大三、大四学生配备讲座导师或导师组,小班互动、全程辅导,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办学条件 学院位于著名通商口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背靠卧龙山,俯瞰闽江水,依山而建,风景秀丽,校园建筑物被评为“福州市十佳建筑景观”。学院建有实验中心,拥有数字模拟法庭、商务综合实验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录音棚、ERP沙盘模拟实验室、材料力学实验室、信息处理与DSP技术实验室等省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藏书逾64万册;拥有学术报告厅、音乐艺术中心、网络中心、游泳池、塑胶田径场、咖啡屋等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

教学质量 学院坚持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导向,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现承担多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与100多家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积极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广阔的平台;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崭露头角,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福建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二等奖;福建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福建省大学生数学竞赛二等奖;福建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铜奖;福建省结构设计大赛二等奖、三等奖;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二、三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福建省二等奖、海峡两岸高校学生营销策划大赛银奖等多项荣誉。

校园文化 学院精心打造校园特色文化,着重打造社团巡礼节、文化艺术节、体育文化节、宿舍文化节、周末文化广场等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现有科技学术、文化理论、艺术体育等32个学生社团;有歌手队、舞蹈队等7支艺术团队;持续开展礼仪大赛、主持人大赛、歌手赛、舞蹈赛、摄影大赛等精品活动;各系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持续开展“一系一精品”专业竞赛活动,注重提升活动的内涵与质量,努力培养大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学院多次荣获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中国梦·船政魂·阳光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荣获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三等奖。

开放办学 学院倡导开放式办学理念,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不断加强与境内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2008年以来,先后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世新大学、东海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已选派五批师生赴台研修学习。学院积极推进“双百工程”(百名名师、百名实务专家进校园),先后有50多位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台湾暨南国际大学以及挪威、日本、新加坡等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光临学院,极大地开阔了学生的学术视野。学院还聘请清华、北大、浙大等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展望未来,学院将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立足海西、服务社会,整合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形成特色,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理念新、机制活、质量高的现代大学,向着高水平民办大学的目标迈进。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登龙路
联系电话
0591-83969606
校园环境

学院风光可登录 :
http://www.fdygxy.cn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学生食堂共有五层,其中三层为普通学生食堂,两层专供风味小吃。

住宿

我院学生宿舍按按教育部标准(人均13m²)建设,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四人间和六人间。学院在每栋学生宿舍设置智能化门禁系统、挂式电吹风、洗衣机、烘干机及热水器等,宿舍内有空调、独立卫生间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5 08: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阳光学院所有专业在福建省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 福建省 艺术类录取规则: 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 750 分)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 40% +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2.5 × 60%

音乐、舞蹈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 30% +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2.5 × 70%

(二) 山东省、四川省、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范围内,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 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凡报考阳光学院的福建省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参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福建省以外其它省份的考生,我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照顾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可以转专业。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自主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均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 15% 以内。其他具体规定可以入学后咨询相关负责老师。

其它

本科专业
[工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文学 ]
  • 英语
  • 日语
  • 广告学
[法学]
  • 法学
  • 法学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
  • 行政管理
  • 酒店管理
[经济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艺术学]
  • 音乐学
  • 舞蹈学
  • 美术学
专科专业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心理学
[理学]
  • 应用心理学
[管理学]
  • 电子商务
[财经大类]
  • 电子商务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