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风。1907年开始举办工科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1953年后分立为福建机电学校与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两校随时代更迭几易其名,曾于1961年分别更名为福建机电学院和福建建筑工程学院,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和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办学120余年来,学校秉承“真、诚、勤、勇”的校训精神,凝练形成“大机电、大土木”学科布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20多万各级各类人才。
学校现有旗山、鳝溪、浦东、铜盘等校区,占地2074.8亩,校舍建筑面积68.4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3023.0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3.11万册,电子图书201.63万册,全日制在校生21824人,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662人(含外国留学生),18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人文学科、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4个学术型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230人,其中高级职称616人,国家特聘专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入选闽江学者14人,省级教学及科技创新团队14个。美国工程院院士林幼堃、两院院士沈志云、中国科学院院士孙钧、中国工程院院士阮雪榆、刘宝琛、陈清泉、陈一坚、郭孔辉、侯立安、杨永斌等国内外300多位知名专家为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学校坚守“以工为主、区域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打造“工程牌”、“地方牌”、“基层牌”,紧扣福建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了以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业、现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产业为重点的八大专业集群,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7门。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6个,其中“电子信息与电气技术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学、土木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住建部土建类专业评估认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主动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科技创新成效显著,2013年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共建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37个。2014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62项。参与国家863重大课题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人文社科基金项目82项;主持福建省科研重大(重点)专项56项。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38项,其中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9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授权专利1002项,其中发明专利357项。
学校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教育,大学生综合素养不断提高。近五年学生在省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中共获国际级荣誉121项、国家级1618项、省级1657项,如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决赛银奖、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一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铜奖等。学校实施“本科生专利提升计划”,资助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批专利授权58项。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国家级立项173项。获评“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跻身“全国普通本科类高校团学创业教育工作指数100强”。在文体艺术方面,学校捧得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长杯”,校男子篮球队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曾荣获冠军、亚军,是唯一一支连续五届入围全国八强的球队。毕业生深受欢迎,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初次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稳居福建省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全球近20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马来西亚、捷克、波兰、泰国等高校建立深入合作。2012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德国高校的“质量工程”交换项目、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等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积极服务两岸深度融合发展和闽港澳合作,与台湾多所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引进优秀台籍教师近70人。2019年获批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备案单位。
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办学历史,不懈的创新追求是福建工程学院开拓进取、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设成为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止2019年9月)
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占地面积136.88公顷,校舍建筑面积62.24万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新校区 107.20公顷,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9万册,电子图书8970GB。建成覆盖校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
大学城校区北区建有2个食堂,南区1个食堂,每个食堂均有三层,第三层一般为教工食堂,但学生也可就餐。北区禾堂餐厅三楼集文化交流中心和就餐为一体,设有会议厅、校广播电台等。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以学院为单位相对集中编排入住。新生宿舍主要以六人间、八人间为主,宿舍内设施齐全,宿舍配有床铺、空调、桌柜、椅凳、网络端口等。住宿费标准有 650元(八人间)、970元(六人间)、四人间(1300元)等类型。
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04 22:57:00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7-05-24 17:17:00
福建工程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6-06-14 15:19:00
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5-06-19 08:47:00
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4-06-06 10:13:00
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3 15:10:00
福建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9 10:57:00
福建工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5 09:2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 1 : 1 。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我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等级要求不低于 BB 级;分数相同时按照 AA 、 AB 、 BB 等级顺序录取(相同等级有 + 优先)。
8.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方案执行。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模式。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 + 政策性加分 )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 = 高考文考总分 ×40%+ 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5×60% 。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 高考文考总分 ×40%+ 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60% 。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文史类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加分政策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市、区)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关于入学后学生转专业,学校专门制订了相关文件。对入学后品尝兼优的学生根据文件规定申请转专业学习。同时,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学校还开展主辅修教育,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后,并取得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由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获得主修专业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后,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教学环节,取得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由学校发放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根据教育厅文件在相应平台进行电子信息注册。
但要提醒一点: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我校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录取的学生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学习;旗山校区(校本部)、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录取的学生只能在专业所在校区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学习。
其它
考生要求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1)
我校艺术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广告学、交通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不录取色弱或色盲的考生;
(2)
我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
(3)
我校工科专业和工程类专业不宜录取肢体残疾考生。
三、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在
150
分制的
100
分以上
(
含
100
分,其他分制按相应比例执行
)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要求在
150
分制的
100
分以上
(
含
100
分,其他分制按照相应比例执行
)
;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数及相关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四、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因此,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考虑。
五、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录取规则
六、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
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120%)
。
七、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调配原则:
(1)
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非第一专业志愿: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
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
数从高到低,
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
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
4
)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5 )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学校可根据考生的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 奖励、单科成绩 ( 数学、英语 ) 、体检、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八、
艺术设计专业调配原则: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
文化分
)
和专业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
(
综合成绩
=
专业考试成绩
*70%+[
文化考试成绩
-
省控制分数线
]*3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我校设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
)
。综合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者。同一批次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
5
分。
九、专科提前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调配原则:
(1)
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非第一专业志愿:成绩超过投档线
10
分(含
10
分)以上的考生,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3
)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投档线上
10
分以内的考生中,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
4
)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学校可根据考生的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
奖励、单科成绩
(
数学、英语
)
、体检、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十、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本科批不录取调剂志愿
(
即无填报我校志愿
)
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招生。
十一、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十二、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业设计
- 车辆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
- 环境工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风景园林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新闻学
- 广告学
- 法学
- 知识产权
- 法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审计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物流管理
- 工业工程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工程造价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图形图像制作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