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锦州,是由辽宁医学院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99年7月原锦州医学院分院,是当时辽宁省9所高校举办的二级分院之一。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按照新机制、新模式改建为独立学院。2006年8月,伴随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而更名为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校园占地 10.14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农学5个学科门类, 现有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10 个本科招生 专业,有解剖(手术学)实验中心、机能实验中心、化学实验中心、形态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口腔实验中心等6个实验教学中心,在北京、上海、杭州、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城市建立了近30家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广东、山东、河南、河北、福建、陕西、四川、重庆、云南、江苏、山西、湖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等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900 余人,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注重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相结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积极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大力推荐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医学为主,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内涵建设,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加强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积极营造稳定和谐、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为社会培养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 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2000-4500元。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3:50: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2 17:30: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10 15:41: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5 14:05: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9 15:16: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11 11:41: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1 08:52:00
辽宁医学院医疗招生章程 2011-04-22 09:46: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4 14:47:00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2 10:3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
调档比例
: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10%
以内。
2
、
院校志愿录取
:
(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
2
)
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
3
)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
4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