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甘肃兰州

院校隶属教育部

创建时间1909年

男女比例 37:63

博士点个数116个

硕士点个数2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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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兰州大学坐落在古丝绸之路重镇、“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6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兰州大学迅速发展壮大,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成为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一所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 “人才强国”战略和“211工程”“985工程”的历史机遇,全面提高办学水平。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和回归兰州大学,学校迎来了历史上的快速发展时期。2017年,兰州大学成功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A类),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4个一流学科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兰州大学校园面积2,974.2亩,建有2个校区,3所附属医院。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103个本科专业,现有本科生19,964人,硕士研究生11,408人,博士研究生2,885人。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228人,在站博士后169人,教授等正高职705人,副教授等副高职940人,临床医学教授110人,副教授267人。研究生导师1,836人。两院院士1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4人,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人才129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0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

  兰州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之一。也是我国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19所高校之一,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31所高校之一。

  有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部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2个甘肃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7个省级特色专业。4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办学理念,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毕业生素以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勤奋实干而深受社会欢迎,自建校以来,已培养了37万多名各类人才,许多人成为著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优秀的党政管理人才。1999年至今,先后有18位校友当选为两院院士。

  兰州大学的科学研究素以基础研究见长,同时广泛开展应用研究。

  学校坚持“顶天立地”科研观,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西部的地域特点变成研究特色和学科的特色,把区域劣势转化为科研优势,推动将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甚至国际科学问题。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5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7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17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技术创新中心,4个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4个甘肃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8个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3个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2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1个甘肃省企业研究院,2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甘肃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 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理论研修基地,1个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4个省高校新型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近年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紧盯“大平台、大项目、大交叉、大成果”,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中心、祁连山研究院、生态学创新研究院、泛第三极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前沿科学中心、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等一批实体性创新研究机构,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均大幅提高。已先后获得国家、部委和省级科技成果奖700余项,编辑出版各种专著、教材、译著1400余部。2009-2018年发表SCI论文12379篇,被引用218370次,篇均被引17.64次,排名全国高校第27位。2019年9月,科睿唯安集团发布了最新基本科学指标数据ESI,兰州大学共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分别是化学、物理学、材料学、地球科学、植物动物学、数学、工程学、生物和生物化学、环境和生态学、临床医学、药物和毒理学以及农业科学。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19年9月最新自然指数发布,兰州大学在自然指数所认定的82种期刊上发表论文246篇,位居全球第110位,亚太地区排名第39位,国内高校排名第25位。其中化学排名全球第53位,亚太地区排名第32位,国内高校排名第23位;地球与环境科学排名全球第64位,亚太地区排名第21位,国内高校排名第13位;生命科学亚太地区排名第176位,国内高校排名第80位;物理学排名全球第218位,亚太地区排名第73位,国内高校排名第42位。

  兰州大学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先后与世界42个国家和地区的196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合作伙伴遍布亚、美、欧、非、大洋洲。牵头成立的“一带一路”高校联盟,成员总数达17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招生120人。2014-2018年,接待来校访学交流外宾及港澳台地区客人6300余人次,教工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各类活动计3,300余人次,派出3700余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招收培养2000余名留学生。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建有2所孔子学院,格鲁吉亚建有1所孔子学堂。

  百十年栉风沐雨,百十年砥砺前行。一代又一代兰大人坚守奋斗,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用行动践行了担当、用实干铸就了辉煌。面向未来,兰州大学将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发扬“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状态、持之以恒的决心、百折不挠的勇气书写好新时代兰州大学的“奋进之笔”。

  (数据更新至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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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电话
0931-8912116
校园环境

所在地兰州居大陆腹地、处黄河上游、为西北重镇、乃山水美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多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汇,是兴学育才上选之地。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学校有大型食堂2个(可同时容纳万余人就餐),食堂内分大众化口味餐厅和风味餐厅2种,风味餐厅兼顾全国各地口味。同时,学校内还有民族餐厅、教工餐厅(实际学生、老师均可)和其它私营餐饮单位十余家,校园外私营餐饮单位几十家。

住宿
公寓化管理;4人/间;有阳台;配备单人书桌、物品柜;每个宿舍均有网络、电话接口(畅通)。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6 12: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般情况下:国防生、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其它计划安排在重点第一批;以各省级招生部门计划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高实践水平,能从事媒体策划、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推广等的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平面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以视觉传达为基础,数字媒体艺术为核心,多学科交叉渗透,拓展延伸,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开发等领域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以及角色造型设计、CG艺术创作、互动媒体设计、人机界面设计、网络动画、三维动画软件、定格动画、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视听语言、影视包装、影视声音艺术、剪辑艺术与实践等。
2.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开拓新型环境,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建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空间构成及模型制作、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家具设计等。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
培养具有宽阔音乐视野,深厚文化素养,扎实理论基础,过硬演唱技能,能够在文艺团体从事声乐表演、或在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或从事音乐文化管理和音乐研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包括美声唱法、民族与民间唱法等。主要课程有:声乐、合唱、指挥、音乐美学、中西方音乐史、音乐鉴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基础、艺术指导、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歌曲作法、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意大利语音、民歌鉴赏、音乐心理学等。
4.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培养掌握较高的器乐独奏表演技能和乐队合奏技能,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文化修养,具备现代音乐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音乐文化管理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成为适应社会音乐专业演出团体、音乐科研机构、音乐教育机构需要的表演、管理、研究和教学人才。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琵琶、二胡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器乐演奏、重合奏、钢琴艺术指导、钢琴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试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综艺主持、第二乐器选修、形体训练等。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4年在全国计划招生165名。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设计学类专业:80名。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85名。包括:声乐40名(包含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45名,乐器种类包含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西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民族乐器(二胡、琵琶)。
2.分省区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我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区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达到下表原则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在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不含自选加试成绩。
具体分省计划和报考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科类
计划
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
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
其他要求
视觉传达设计
45人
环境设计
35人
北京
文理兼收
3
250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山东省考生高考总分要求按照山东省政策执行)
色觉正常。
天津
文理兼收
3
250
河北
文理兼收
8
260
内蒙古
文理兼收
6
240
江苏
文理兼收
4
260
安徽
文理兼收
6
330
山东
文理兼收
10
260
河南
文理兼收
6
260
湖南
文理兼收
6
260
重庆
文理兼收
6
230
四川
文理兼收
6
250
陕西
文理兼收
6
230
甘肃
文理兼收
10
260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40人
河北
文理兼收
7
160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 。
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湖南
文理兼收
5
230
上海
文理兼收
2
230(3门合格)、310(4门合格)
山西
文理兼收
5
80
四川
文理兼收
2
330
重庆
文理兼收
4
230
内蒙古
文理兼收
5
230
甘肃
文理兼收
10
240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45人
河北
文理兼收
8
160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 。
招收乐器种类为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西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民族乐器(二胡、琵琶)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厘米。
江苏
文理兼收
5
310(主试科目为器乐,不含加试20分)
上海
文理兼收
2
230(3门合格)、310(4门合格)
山西
文理兼收
5
80
内蒙古
文理兼收
5
220
四川
文理兼收
3
330
青海
文理兼收
3
220
宁夏
文理兼收
2
75
甘肃
文理兼收
键盘乐器5名
230
民族乐器4名
230
西洋乐器3名
220

三、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招生办),5292264、8912264(艺术学院)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招生办),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网址 http://art.lzu.edu.cn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 http://www.lzu.edu.cn

加分政策

兰州大学招生章程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遵循教育部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招生政策规定施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招生政策规定施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 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 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者。
(三) 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公共基础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四) 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2+2”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五) 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六) 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第四条  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一) 本科新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本科新生在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简称“入学”,后同)后2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并附上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出版专著或医学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生办公室在新生入学后第4周内,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制定转专业审核标准,经与学生转出、转入学院协商后形成转专业初步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学校审核。
(3)新生转专业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第5周内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二)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公布转出审核标准,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并告知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对未获得批准转出的学生材料留存备案,对获得批准转出的学生及时返还本人申请材料,并在材料交接时进行签字确认登记。
(3)获得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将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拟转入学院审批。
(4)拟转入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制定转入审核标准,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并告知学生本人。由转入学院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对未获得批准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留存备案,对同意转入学生的材料连同转专业审批情况汇总表、审核标准于第15周报送教务处审批,并在材料交接时进行签字确认登记。
(5)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6)批准转专业的文件发布后,学生须在第18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有关规定
(一) 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原专业人数15%以内。
(二) 转入学院须对学生情况认真审查,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础上,制定并公布相关审核标准,可根据转专业学生情况决定是否考试及考试科目、方式与时间,并将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三)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无故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 具有学籍的在校生转专业时,具体编入年级由学院结合实际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一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二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降两个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
(五) 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则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六)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补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本科专业
[农学]
  • 草业科学
[医学]
  • 护理学
  • 预防医学
  • 口腔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麻醉学
  • 临床医学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历史学类]
  • 历史学
  • 历史学
[哲学]
  • 哲学
  • 哲学
[工学]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材料物理
  • 材料化学
  • 功能材料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安全
  • 环境科学
  • 环境工程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地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土木工程
[教育学 ]
  •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俄语
  • 德语
  • 法语
  • 日语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告学
[法学]
  • 法学
  • 知识产权
  • 政治学类
  • 社会学
  • 民族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理学]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应用物理学
  • 化学类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地理科学类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地理信息科学
  • 大气科学类
  • 大气科学
  • 应用气象学
  • 地质学
  • 地球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生态学
  • 应用心理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
  • 行政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农林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经济学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
专科专业
[医药卫生大类]
  • 药学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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