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简
介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
2005
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的广州市信息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学院以工科为主,文、经、管、艺术协调发展。设有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商务英语系和基础课部,共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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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专业(方向),为珠三角经济发展培养急需的人才。学院地处广州东部战略发展的中心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示范基地—科学城,交通便利,环境优雅。
学院秉承“立足广州,服务珠三角,面向全省”的办学宗旨,为广州和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以“专业能力
+
博雅教育
+
创新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广东经济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培养高素质人才。
学院建有网络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组装及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电工技术、汽车维修与检测、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数码与动漫设计,环境艺术工作室、多媒体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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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与专业配套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学院与广电银通、电讯盈科、广州海力动漫公司、蓝盾信息安全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教融合”的教学体系,实施订单式培养,在校内建立了多个以产业项目为导向的教、学、做一体化校企合作实训中心,还在东莞、番禺、中山等地建立了多个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机会和广阔的就业通道。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双师结构的专职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双师结构、专兼结构合理。他们中间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有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国外大学工作过的教授,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也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崭露头角,做出成绩的充满活力的中青年专任教师,还有一批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担任专业实践课教学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学生顶岗实习的技能指导。
学院努力构建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新课程体系。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使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
100%
。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
学院为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先后与新加坡、新西兰、乌克兰、英国等国外大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搭建了继续深造、专升本、专升硕及出国留学的桥梁。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8-06-21 14:49: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1:41: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6-06-15 14:28: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5-05-26 08:58: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4-05-26 16:10: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3-04-27 16:44: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6-06 16:19:00
2011年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18 22:16: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5-10 10:09:00
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21:03:0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05-21 10:4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三、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00
%-
120
%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四、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
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
B
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七、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
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八、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九、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
C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十、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十一、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
50%
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录取时,对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录取,在未完成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及以后的考生,我院在尽可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4、对符合国家规定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排名进行录取。
5、对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上线考生,在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录取时一视同仁。
6、对进档的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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