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教育学院创办于1971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位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环境优雅,教学设施先进,教学质量过硬。学院占地面积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按现代化标准建设了教学楼、艺术楼、培训楼;配备了国家标准运动场、计算机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舞蹈室、钢琴室、绘画室;并建立了与专业学习配套的实训中心和校外学习基地。院图书馆藏书24万册,国内外期刊1000余种。学院校园网实现在校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系、中文系、外语系、管理科学系、艺术系和体育系等系部,并与北大青鸟联合开办APTECH国际软件学院;现开设29个专业,涵盖文、教、理、工、管、经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2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5人,讲师75人,外教2人,同时面向其他高校聘任优秀教师、相关专业知名学者来校任教。
建校三十多年来,学院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改革促进步,办学规模逐步扩大,专业建设日益加强,办学效益不断提高。近几年来,以高于90%的新生录取报到率、98%的一次性就业率、95%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赢得了社会赞誉,并在“湖北微笑大使”选拔赛、湖北大学生计算机技术大赛、湖北大专学生英语应用技能考核、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等赛事中不断取得骄人成绩。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学生的成长、成人、成才、成功作为头等大事。设有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与北京、深圳、广州、上海、杭州、青岛、武汉、宁波等大中城市企业建立了稳固的“生源供需”关系,为毕业生广泛提供就业岗位。学院历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荆州教育学院优美的校园环境、深厚的文化积淀、良好的校风学风,为莘莘学子求学成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8年荆州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2018-05-30 10:08:00
荆州教育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4 09:32:00
荆州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22 10:46:00
荆州教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6 16:17:00
荆州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2008-05-07 11:3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属高职高专类院校,录取批次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具体录取批次见各省市招生考试杂志。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层次为专科,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男女比例不限,不限制应制外语语种。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以考分(部分专业结合单科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录取后一很不换录、不退档。
7、艺术、体育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考生,学校承认其省联考成绩。其他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
8、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生;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规定的考生,学校将退回档案。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物业管理
- 体育教育
- 学前教育
- 酒店管理
- 物流管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旅游英语
- 英语教育
- 音乐教育
- 美术教育
- 初等教育
- 现代教育技术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电子商务
- 工商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