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历史悠久特色突出。
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北京水利水电学院,隶属国家水电部管理,2000年实行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校缘水而生、因水而存、籍水而兴,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而发展壮大,形成了“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和“从严治校,从严执教”的管理思想。学校占地面积2335亩,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职教师近1600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600人。
学科专业布局合理。
经过65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现有6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包括9个国家、省级卓越计划建设专业,11个国家、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7个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1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
人才培养成绩斐然。
学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面向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共25424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逾15万名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共和国的部长、将军和省级领导近20名,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吴新芬,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大学生孟瑞鹏,《三体》作者、“雨果奖”获得者刘慈欣,“中国蓝天救援队”队长安少华等各领域杰出校友,彰显了学校“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特色。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十二五”期间,学校主持、参与各类研究项目1500多项,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50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累计到款科研经费超过2.5亿元,发表核心学术论文5000多篇,其中被SCI、SSCI、CSSCI、EI等索引收录近1000篇;承担省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0项,近2届获河南省教学成果奖励14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7项。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学校在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校属企业河南华北水利水电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的东江-深圳供水工程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特等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的膜结构海南三亚会展中心、郑州市杂技馆,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评价;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100余项科研开发项目,其中“地坑院”项目成功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学校选派10名专家教师,到救灾一线指导中小型病险水库的排险、加固,高质量完成了任务,成为江油市重建样板工程之一,受到社会的高度赞誉。
国际合作前景广阔。
学校对外合作历史悠久,1958年起先后接收越南、尼泊尔、印度尼西亚、喀麦隆等国留学生,对口援建越南水利水电大学。近年来,学校更加注重对外合作交流,坚持以开放办学活校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国际化办学水平,相继与美国托伊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法国尼斯大学、英国提赛德大学、韩国启明大学、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等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质合作项目。积极融入“金砖国家大学联盟”和“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体系,成立了“金砖国家大学联盟”和“金砖国家网络大学”水工程和能源研究中心,大力拓展国际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
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先后荣获“最具就业竞争力的10张河南教育名片”和“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在麦可思发布的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中,我校位居河南省本科院校就业竞争力第一名。201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满意度在进入调查的71所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获得“河南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
36
号
邮政编码:
450011
咨询电话:
0371-65577818
、
65577819
、
65790908
、
65790722
、
65790733
招生网址:
www.ncwu.edu.cn
电子信箱:
hbsyzs@ncwu.edu.cn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有
57
年历史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
1951
年,前身为北京水利水电学院。
学校实行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体制。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农、经、管、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的骨干高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生为主,兼招研究生、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学校现有花园校区和龙子湖校区,占地
2200
余亩,建筑面积
46
万余平方米。馆藏图书
150.69
万册,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09
亿元。
学校现有水利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机械学院、电力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等
18
个教学单位和一个二级学院;学校拥有
7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3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28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48
个本科专业。现有研究生、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16409
人。学校教职工
1270
人,其中专任教师
868
人,工程院院士
1
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
533
人,硕士学位者近
680
人。我校有国家级优秀教师
6
人,全国模范教师
1
人,河南省教学名师
2
人,河南省优秀教师
6
人。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
,
先后获得了硕士研究生单考权资格;免试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和工程硕士招生培养资格。
学校始终秉承“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执教”的治学方针,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
在科学研究方面积累了较强的实力,在水利相关领域具备国内先进的学术水平,已经成为水利部和河南省重要的科研基地。
学校先后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河南省艺术教育一类院校”
,
连续
11
年获得“河南省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面向全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2008
年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
5648
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
4600
人,创历史新高。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对社会的承诺,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在河南为
100%
,在全国保持在
95%
以上,新生报到率超过
97%
。
我校培养的学生“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2000
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
95%
左右。
2008
年我校再次荣获“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办学成就赢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学校建立了一整套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学生资助制度,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汪胡桢”奖学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设置了相对稳定的勤工助学岗位,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专项补助。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真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投身祖国水利电力事业,就业前途光明,事业大有可为!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
36
号
邮政编码:
450011
咨询电话:
0371-65577818
、
65577819
、
65790908
、
65790722
、
65790733
招生网址:
www.ncwu.edu.cn
电子信箱:
hbsyzs@ncwu.edu.cn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6 17:28:0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3 16:46:0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6 10:13:0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20 20:58:0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1 12:28:0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09 16:28:0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8 08:53:0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0 09:58:0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3-26 15:49:00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2 10:3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大部分普通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艺术类、专升本在提前批次录取。今年有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及地下建筑方向)、工程力学六个专业在河南省列入本科一批招生。对外合作办学专科和软件学院专科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对外汉语”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
学校不招收除英语、俄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我校录取不报到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①河南省考生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
②山东省、江西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自治区、安徽省、甘肃省考生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工程力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测绘工程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地质工程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农业水利工程
- 环境工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消防工程
- 汉语国际教育
- 英语
- 俄语
- 法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化学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地理信息科学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