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刘少奇、朱德、董必武、陈毅、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邓小平同志1979年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深怀“工业报国”之志,秉承“厚德、笃学、崇实、尚新”的校训,以“培养德才兼备,能力卓越,自觉服务国家的骨干与领军人才”为人才培养总目标,形成了“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培育践行“爱国爱校、笃学问道、团结合作、尽己奉献、追求一流”的校园文化,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已经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学者)与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00余人。
学校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3.26万余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3万余人,拥有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2个,学生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中取得包括金奖在内的一系列优异成绩,连续2年居《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TOP100》年度前20位。学生桥牌队多次代表中国青年队参加国际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大学生艺术团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
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先后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首批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试点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首批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
学校现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各1个。
学校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大力加强需求引导型基础研究,聚焦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推进有组织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仪器专项等项目上不断取得突破,多项成果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中得到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模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奖、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等重大奖项。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五十多所世界知名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与多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实施各类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开展合作办学、跨文化交流与实践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现有来自各大洲五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设有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和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在安徽省宣城市设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校先后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等多个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合肥工业大学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为建设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而继续奋斗!
(数据截至2020年3月)
合肥工业大学现有三个校区。其中屯溪路校区(又称南区)、翡翠湖校区(又称新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全国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地处中国中部、江淮之间,环抱巢湖,是长三角城市群成员。
合肥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城,“合肥”之名已知最早出现在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载:“盖夏水暴长,施合于肥,故曰‘合肥’。”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江淮首郡,吴楚要冲” 之称,是三国时期魏、吴反复争夺之地,是北宋名臣包拯的家乡,是清末淮军的发祥之地,因自隋朝起数为庐州路、郡、府治所而别称庐州,一直是江淮地区重要的行政中心和军事重镇,具有承东启西、接连中原、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合肥自然环境优美,名胜古迹众多,是著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宣城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城位于 安徽省 东南部,与江苏、浙江两省接壤,是东南沿海沟通内地的重要通道。地处皖 南山区 和长江下游 平原 的结合部,东连天目,南倚 黄山 ,西靠九华,域内襟山带水,风景绝佳。敬亭.柏视、水西、龙须四山峰峦叠翠;青戈江、水阳江两水相依。宣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古便有“南宣北合”一说。自西汉设郡以来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为中国 文房四宝 之乡、山水 园林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南翼城市。
网址: http://hqbgs.hfut.edu.cn/hqbgs/bqbzc
我校饮食服务中心管理着南校区6家食堂和翡翠湖校区5家食堂,供应的品种按高、中、低(3:4:3)的比例供应,每家食堂每天可提供近50个花色品种,能满足近万人同时就餐。饮食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就餐者满意为己任,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就餐环境,提高饭菜质量。为方便少数民族学生的就餐需求,在南校区和翡翠湖校区分别开设了清真餐厅,提供可口的地方特色菜肴。
我校饮食中心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曾荣获“中国高校百佳食堂”、“中国高校食堂管理先进集体”、“安徽省十佳食堂”、“安徽省高校餐饮行业先进集体”、“合肥市卫生管理A级单位”等称号。 咨询电话:0551—62901617
我校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着南校区本科生学生公寓19幢,研究生公寓7幢,翡翠湖校区本科生学生公寓12幢。中心严格按照公寓化进行管理,提供门卫值班、卫生保洁、卧具清洗、零星维修等各项服务。新生入住的所有寝室均配置了物品柜、桌椅、床等生活用品,每个房间住宿4人,为上铺下书桌式。物业服务中心曾多次获得“安徽省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受到了历届毕业生的好评。
咨询电话:0551—62901220
四人间:1200元(含每生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生·年;
六人间:800元(含每生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生·年(注:报到时先按四人间统一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进行收费)。
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8-06-11 12:47:00
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7-06-05 17:57:00
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6-05-30 09:07:00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5-06-06 14:33:00
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4-05-12 11:18:00
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3-05-16 11:45:00
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3-05-16 11:11:00
合肥工业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2-07-01 08:38:00
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1-04-19 09:07:00
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0-04-08 09:27:00
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09-04-28 14:52:00
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08-04-15 15:3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 普通本科生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贫困专项、农村单独招生考生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批次录取。
★相关政策
1. 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基本控制在 105% 左右。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承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2. 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3 分专业级差,只降一次(第一、第二专业之间)。
3.
转专业政策:(
1
)获得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新生,在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一次;(
2
)新生入学第一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所修课程的学习成绩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
30%
,可申请转专业。
4.
奖助免政策:合肥工业大学现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勤、免”一体化资助体系。学校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专业加试分*60%+文化分*40%)择优录取。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全国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指专业分,非综合分)。
安徽省考生: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0+文化分/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本科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的调档名单,根据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结果,从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向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提供。
自主招生录取按“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第二十七条 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3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内蒙古自治区不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二十八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区),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 、如录取过程中未出现差错,则新生入学时不能转专业。
2 、对确有专长、学习优秀、未能满足志愿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可在学校规定的条件下重新选择专业。
学生 入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 15% ,单科成绩为中等以上,与转入专业紧密相关的学科成绩为优秀,可申请转专业。各专业接受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的名额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 3%-5% 。
3 、对学有余力,想学习其他专业课程,而又未达到重新选专业条件的同学,可从大学二年级的第二学期起辅修第二专业,合格者发给辅修证书。其它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专业加试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择优录取。
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全国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本科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一级以上运动员)的调档名单,根据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结果,从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向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提供。
自主招生录取按“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我校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5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区),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标准按军检要求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国防生只招收男生。
录取结果请考生向所属省(市、区)招生部门、我校本科招生网或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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