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滁州位于京沪铁路沿线,
距南京
50
公里。
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滁州市琅琊西路
2
号;南校区:滁州市丰乐大道
1528
号。两校区皆坐落于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琅琊山风景区,与“天下第一名亭”的醉翁亭毗邻
。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考生体检合格和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的情况下
,
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
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0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300
(其中文化成绩包括政策加分)。
2.
参加我校“校考”的湖南音乐类考生、江苏美术类考生和山东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
的情况下,不分文理,一律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
合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8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20
(其中文化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
(三)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相关规定)排名择优录取。
(四)以下专业对相关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报考英语专业(本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115
分;
报考英语教育专业(专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专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不得低于
95
分。
2.
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英语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报考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师范,英语方向)、涉外旅游专业(专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3.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财务管理(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地信息系统(本科)、测绘工程(本科)、地理科学(本科,师范)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报考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专科)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80
分。
(五)国土信息工程系的三个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和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系的四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和应用物理学)、数学系的两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实行大类招生。凡被这几个专业录取的新生先按系入学,前两年不分专业,两年后开始在系内选择专业;录取时的专业仅作为按系入学的依据。
(六)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
滁州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 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
、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九、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
http://public.chzu.edu.cn/zhshw
校园网主页:
http://ww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
0550
—
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
0550
—
3510048
(传真)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zhaosheng@chz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
1528
号
邮政编码:
239012
招生监督电话:
0550
-
3087952
十一、其他须知: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的规定为准。
十二、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