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南京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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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2012-04-11 10:51:00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江苏)

学院代码:教育部 12048 省内代码: 1157

学院全称: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录取批次: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小批 ( 音乐、美术 )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 1

一、录取规则

1 、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 、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 4C 、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 D 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 = 专业总分 + 文化总分 + 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二、身体要求

1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 、 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 4140 / 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5790 / , 艺术类专业 6800 / 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保育方向 / 中外合作办学) 14000 / 年,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老年人健康与服务方向 / 中外合作办学) 13000 / 年。

4 、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 、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 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 025-89668222 025-89668111 传真: 025-89668222

2 、院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 1

3 、邮政编码: 210038

4 、电子邮件: zhaojiuban@njty.edu.cn

5 、网 址: www.njt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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