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1
   
  
  
   、学校全称:牡丹江医学院
  
  
   
  
   学校代码:
  
  
   
    10229
    
  
   
    2
   
  
  
   、
  
  
   校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
   
    3
   
   号
   
    
  
   
    3
   
  
  
   、办学地点:
  
  
   牡丹江市
   
    
  
   4
  
  
   、邮政编码:
   
    157011
    
  
   5
  
  
   、办学类型:公办
   
    
  
   6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7
  
  
   、录取原则:
   
    
  
   
   
   
   
  
  
   ⑴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⑵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招英、日、俄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⑶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⑷身体健康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我院医学类各专业。
   
    
  
   ⑸录取规则:
   
    
  
   A
  
  
   、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即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其他说明: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8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⑴联系电话:
   
    0453-6585444,6581491
    
  
   ⑵联系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
   
    3
   
   号
   
    157011
    
  
   ⑶
   
    E-mail
   
   地址:
  
  
   mdjyxy
  
  
   _zs
  
  
   @163
  
  
   .com
   
  
   ⑷院校网址:
  
  
   
    
     
      www.mdjmc.md.hl.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