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
2016
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淮北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
100
号(相山校区)、淮北市沱河东路(滨湖校区)
录取规则及要求:
1
、依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
、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4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
1.70
米、女生身高低于
1.60
米、有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
、非外语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报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
6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的投档办法录取。
8
、使用省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规定的投档办法录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
综合分
(
综合分
=700*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300*
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颁发证书:
淮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3500
元(培养成本比较高的专业上浮
10%
);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3900
元(培养成本比较高的专业上浮
10%
);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4290
元;艺术类专业中师范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非师范专业每生每学年
7000
元
。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1-3803276
3802146
电子邮件:
zsbliushiping@126.com
网
址:
http://www.c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