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代码:
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
1925
年
9
月,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
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
246
人,其中高级职称
125
人。学院占地
670
亩,建筑面积
11
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
2.5
亿元
三、招生专业:学院开设学前教育、汉语、汉语(学前教育方向)、汉语(语文教育方向)、文秘、主持与播音、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方向)、商务英语、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舞蹈表演、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四、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
财务会计类(含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按以上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半年后分专业或方向。
3
、学前教育、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
、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也招收对口类考生。
4
、严格按照高考成绩录取,对所有已投档考生按考试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
、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6
、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7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8
、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完三年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
5000
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500
元。
七、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
150
号。邮编:
062150
电话:
0317
-
7949946 8250699 7949900 8979490
传真:
0317-7949946 794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