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13678
二、学院属性:独立学院
三、学
院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
1
号
招生咨询地址 : 西安市高新四路 15 号(西北大学桃园校区)
四、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3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院接受非一志愿考生。
5 、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
6 、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工作人员:
1 、我院选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七、成绩合格者毕业后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9
—
85004098
81555825
邮编: 710130
网址: www.xdx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