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教育部

创建时间1934年

男女比例 38:62

博士点个数71个

硕士点个数1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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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0 16:24:00

一、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学校地址: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 22 ( 邮编 7121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 国家“ 985 工程”和“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 2008 年招生计划:本科 5500 名。分省分专业人数: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英汉双语教学,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俄贸易方向)实行俄汉双语教学,建议俄语语种考生报考 ;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须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 70%

八、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九、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 调档比例:提档分数线在各省的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

3. 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办投档顺序录取。

4.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5.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6. 推荐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按教育部规定的政策录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进校后按教育部的要求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7.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取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若生源所在省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且文化课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分数线。在录取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8. 江苏省的考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自然科学专业类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 AB 级。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十一、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 3025 / 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 4950 / 学年,文史类专业 3850 / 学年,艺术类专业 9900 / 学年,职教师资专业 5500 / 学年,创新实验班学费按学科类别收取,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7091406 87091410

E-mail: zhaoshb@nwsuaf.edu.cn

址: http://www.nwsuaf.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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