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英文名: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杨凌
(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西农路
22
号
(
邮编
712100)
,域名:
nwsuaf.edu.cn
。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
国家“
985
工程”和“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颁发本科、硕士、博士以及攻读专业学位的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0
年本科招生计划
5500
名。各省招生专业、人数,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六条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
5
年,其余本科专业学制
4
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和创新实验班实行
2+X
培养模式,本硕博连读,滚动分流培养,其中基地班按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方向招生,创新实验班按生物科学大类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市、区
)
,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条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
AB
级。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在
5
分以内。
第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十二条
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由我校审查、录取。
对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加
20
分排队安排专业;对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50
分以上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申请进入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或创新实验班学习。
第十三条
艺术特长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由我校审查、录取。
艺术特长考核优秀的考生高考总分加
30
分排队安排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加
20
分排队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考生须达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陕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其他各省(市、区)考生,按公式:
(
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
×
40+(
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
)
×
60
计算总分后,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考生须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
70%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
3025
元
/
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
4950
元
/
学年,文史类专业
3850
元
/
学年,艺术设计专业
9900
元
/
学年,职教师资类专业
5500
元
/
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和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7091406
至
87091410
招生网址:
http://www.nwsuaf.edu.cn/zhshw/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