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院
   
    2010
   
   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
   
    13324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济南市工业北路延长线唐冶新城(新校区)
  
  
  
  
   邮编:
   
    250109
    
    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西校区)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北校区)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前身创办于
   
    1993
   
   年,
  
  
   
    2003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地理位置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省会——美丽的泉城济南。学校分三个校区,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
   
    36.39
   
   万平方米。
   
    
  
   
    ★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
  
  
   
    6984.84
   
  
  
   万元,拥有各类教学实验、实训室
  
  
   
    144
   
  
  
   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
  
  
   
    3030
   
  
  
   个,教学用计算机
  
  
   
    1565
   
  
  
   台,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学院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163.6万册,其中
  
  
   纸质文献
  
  
   
    98.6
   
  
  
   万余册,电子文献
  
  
   
    65
   
  
  
   万册,各类期刊
  
  
   
    1500
   
  
  
   种,报纸
  
  
   
    118
   
  
  
   种,设有阅览座位
  
  
   
    2600
   
  
  
   个。
  
  
   
  
   
    ★
   
  
  
   
    学院荣誉:
    
     
  
   2004
  
  
   年
   
    4
   
   月,我院被济南市教育局授予“先进助学单位”。
   
    
  
   2005
  
  
   年
   
    2
   
   月,我院《组合式教学法研究及其在中医诊断教学中的应用》荣获
   
    “
   
   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
   
    
  
   2005
  
  
   年
   
    7
   
   月我院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乡村医生集中培训基地。
   
    
  
   2005
  
  
   年
   
    8
   
   月,我院实验室制作的《视觉传导路》标本在中国解剖学会第六届解剖技术学年会上,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
   
    
  
   2005
  
  
   年
   
    9
   
   月,我院《中医诊断学》和《正常人体解剖学》两门课程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
   
    
  
   2005
  
  
   年
   
    12
   
   月我院《高职中医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和《民办高职教育人性化教与学方法改革与研究》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2005
  
  
   年
   
    12
   
   月我院《视器与视觉传导路标本制作及应用》荣获“山东省高校优秀科技成果二等奖”。
   
    
  
   2006
  
  
   年
   
    11
   
   月我院人文社会科学类《后农业税时代的乡镇治理模式》荣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自然科学类《酒精作为肺水肿吸氧湿化剂最佳浓度筛选及临床应用》荣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肝气的生理特征及肝气病辩证用药标准之研究》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6
  
  
   年,我院《关于民办高职高专学生合理职业定位的研究》被列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006
  
  
   年,我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的研究及对策》被列为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006
  
  
   年,我院《社会环境因素对大学生恋爱、性行为的影响及对在校大学生怀孕引发的若干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被列为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
   
    
  
   2006
  
  
   年
   
    10
   
   月我院《中医基础理论》和《生理学》两门课程获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
   
    
  
   2006
  
  
   年
   
    11
   
   月我院被济南社会工作协会评为
   
    “
   
   热心泉城公益事业优秀集体
   
    ”
   
   。
   
    
  
   2006
  
  
   年
   
    12
   
   月我院被省教育厅评为
   
    “
   
   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
   
    ”
   
   。
   
    
  
   2006
  
  
   年
   
    12
   
   月在《齐鲁晚报》和《大众网》联合举办的山东省高职教育总评榜中,我院被评为
   
    “
   
   最具公信力奖
   
    ”
   
   。
   
    
  
   2006
  
  
   年,由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学生联合会联合举办的
   
    “
   
   济南市首届民办高校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
   
   中我院获得
   
    “
   
   优秀组织奖
   
    ”
   
   。
   
    
  
   2007
  
  
   年,我院《山东民办高校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和《高校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及其关系的研究》被山东省教育厅列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007
  
  
   年
   
    5
   
   月,中国国际教育家协会授予我院“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十佳职业院校”称号。
   
    
  
   2007
  
  
   年
   
    6
   
   月,我院《中医护理学》获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
   
    
  
   2007
  
  
   年
   
    9
   
   月,我院《牙髓干细胞的定位研究》获省级(自然科学类)
   
    三
   
   等奖。
   
    
  
   2007
  
  
   年
   
    9
   
   月,我院《表皮生长因子与慢性胃炎辨证分型的相关性研究》获省级(自然科学类)
   
    二
   
   等奖。
   
    
  
   2008
  
  
   年
   
    6
   
   月,学院被中共济南市教育工委授予
   
    “
   
   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单位
   
    ”
   
   。
  
  
   
2008 年 6 月,学院中医诊断学教研室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2008
  
  
   年
   
    7
   
   月,我院被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评为“
   
    CNKI
   
   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2008
   
  
  
   年
  
  
   
    9
   
  
  
   月,学院董事长、院长盛振文教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
  
  
   
    “
   
  
  
   山东省第四届教学名师
  
  
   
    ”
   
  
  
   。
  
  
   
   
    
    
   
  
  
   2008
  
  
   年
   
    10
   
   月,我院被济南市教育局授予“济南市公益培训进社区示范学校”。
   
    
  
   2008
  
  
   年
   
    10
   
   月,我院医护实验中心
   
    (
   
   护理
   
    )
   
   实训基地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确定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建设。
   
    
  
   2008
  
  
   年
   
    11
   
   月,学院被《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大众报业(集团)发行有限公司授予“爱心助学岗”活动一等奖、三等奖各一项。
   
    
  
   
    2008
   
  
  
   年
  
  
   
    12
   
  
  
   月,学院护理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列为省级特色专业。
  
  
   
  
   2008
  
  
   年
   
    12
   
   月,大众日报、大众网等联合举办的
   
    2008
   
   年度山东省“百姓百业社会信誉百姓评价活动”中,我院荣获
   
    2008
   
   年度山东省“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品牌)”。
   
    
  
   
    2008
   
  
  
   年
  
  
   
    12
   
  
  
   月,我院《肝硬化病理分期舌色变化与微循环的相关性研究》、《滋阴药物防治急性中风的作用及其机理研究》分别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类三等奖各一项,《中专生人格特征、成就目标与心理健康之间的
  
  
   
    SEM
   
  
  
   研究》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三等奖。
  
  
   
   
   
  
   2009
  
  
   年
   
    1
   
   月,我院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
   
    2008
   
   年度“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9
  
  
   年
   
    1
   
   月,我院董事长、院长盛振文教授荣获“
   
    2008
   
   山东十大责任公民”。
   
    
  
   
    2009
   
  
  
   年
  
  
   
    2
   
  
  
   月,我院被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列为济南市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2009
   
  
  
   年
  
  
   
    2
   
  
  
   月,在大众网、齐鲁晚报组织的
  
  
   
    “
   
  
  
   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山东教育总评榜
  
  
   
    ”
   
  
  
   活动中,经过社会各界投票和专家评审,学院被授予
  
  
   
    “
   
  
  
   最具就业推动力奖
  
  
   
    ”
   
  
  
   ,学院董事长、院长盛振文教授被评为
  
  
   
    “
   
  
  
   高职院校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奖
  
  
   
    ”
   
  
  
   。
  
  
   
  
   
    2009
   
  
  
   年
  
  
   
    3
   
  
  
   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中,我校评估结果为
  
  
   
    “
   
  
  
   优秀
  
  
   
    ”
   
  
  
   。
  
  
   
  
   
    2009
   
  
  
   年
  
  
   
    4
   
  
  
   月,学院王桂云副董事长被山东省工商联评为
  
  
   
    “2008
   
  
  
   影响山东经济十大女性年度人物
  
  
   
    ”
   
  
  
   。
  
  
   
    
     
  
   2009
  
  
   年
   
    4
   
   月,学院《中医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民办高职教育人性化教与学方法改革与研究》、《当代女大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研究》分别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各一项。
   
    
  
   
    
     2009
    
    年
    
     5
    
    月,学院被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授予
    
     “
    
    爱心助残之星
    
     ”
    
    的荣誉称号。
    
   
  
  
   
    2009
   
  
  
   
    年
    
     5
    
    月,学院王桂云副董事长被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聘为
    
     “
    
    齐鲁巾帼创业导师
    
     ”
    
    。
   
   
    
    
     
      
      
      2009
     
    
   
   
    年
    
     7
    
    月,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等部门组织的山东省第二届全省敬业奉献模范评选中,学院王桂云副董事长荣获提名奖。
   
  
  
   
   
    
     
     
     2009
    
   
  
  
   年
   
    9
   
   月,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和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中,学院董事长、院长盛振文教授荣获
   
    “
   
   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
   
    ”
   
   称号。
   
  
  
   
    
     2009
    
    
     年
     
      9
     
    
    
     月,学院王桂云副董事长被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
    
   
   
    “
   
   
    
     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
   
   
    
     荣誉称号。
    
   
  
  
   
   
    
     
     
     2009
    
   
  
  
   年
   
    11
   
   月,在山东省第二届山东品牌文化节颁奖大会上,学院副董事长王桂云女士被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管理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经济学会、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山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协商会等部门授予
   
    “
   
   建国
   
    60
   
   年影响山东
   
    60
   
   女企业家
   
    ”
   
   荣誉称号。
  
 
  
   
    
     2009
    
    年
    
     11
    
    月,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建筑工程学院张玉敏、教务处刘好汉两位同志被评为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2009
    
   
  
  
   年
   
    11
   
   月,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文化厅、省科协、省学联等部门主办的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中,学院参赛选手荣获三个三等奖。
  
  
   
   
    
     
     
     2010
    
   
  
  
   年
   
    1
   
   月,在山东省社科院省情综合研究中心、山东大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
   
    “
   
   山东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
   
   中,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
   
    “
   
   十佳院校
   
    ”
   
   。
  
  
   
   
    
     
     
     
   
    
     
     
     2010
    
   
  
  
   年
   
    2
   
   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被民政部授予
   
    “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
   
   的荣誉称号。
  
  
   
   
    
     
     
     2010
    
   
  
  
   年
   
    3
   
   月,学院副董事长王桂云被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
   
    “
   
   济南市优秀女企业家
   
    ”
   
   荣誉称号。
  
 
  
   
    ★
    
    
   
  
  
   
    招生区域与专业: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
   
    2010
   
   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等
   
    17
   
   个省、市、自治区投放了专科(高职)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
    
     
  
   商务英语、旅游英语
   
    、
   
   电子商务、物业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针灸推拿、助产、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共
  
  
   
    35
   
  
  
   个统招专业
  
  
   
  
   我院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医师、护(士)师资格考试。
   
    
  
   
    
  
   
    ★
   
  
  
   
    奖、助学政策:
    
     
  
   为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困难。(一)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先注册报到,入学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
   
    2008
   
   年,学院对统招录取四川重灾区的学生全部免除大学期间学费);(二)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6000
   
   元贷款;(三)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
   
    2.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
   
    6000
   
   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
   
    5000
   
   元,
   
    4.
   
   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具体分为
   
    1000
   
   元、
   
    2000
   
   元、
   
    3000
   
   元三档,
   
    5.
   
   昭阳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
   
    4000
   
   元;(四)勤工助学:学生入校后,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五)学院自创办以来,每年投入近
   
    40
   
   万元,为所有在校生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洗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新生入学后我院只开设公共英语
   
   。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护理、临床医学、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学费为
   
    6800
   
   元/年;其他医学类专业学费为
   
    6600
   
   元/年;非医学类专业为
   
    6500
   
   元/年,其中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为
   
    6600
   
   元
   
    /
   
   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鲁价费发〔
   
    2004
   
   〕
   
    55
   
   号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学生退学学费手续。
   
    
  
   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
  
  
   
    
    第二十二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
   
    0531
   
   -
   
    88795666
   
   
    88795777
   
   
    
  
   网  址:
   
    
     
      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
   
    
     
      sdxhu@126.com
     
    
    
  
   通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延长线唐冶新城
   
    
    
   
   邮政编码
   
    250109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www.sdpec.edu.cn <http://www.sdpec.edu.cn>
   
  
  
   ;
  
  
   
    http://gaokao.chsi.com.cn”
   
  
  
   。
  
  
   
    

